第一批电网物资协议金属表箱电源招标公告
第一批电网物资协议金属表箱电源招标公告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4年第一批电网物资协议金属表箱电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14-XYKC-ZB001-JSB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 | |
个数 | 包号 | ||||
SD14-XYKC-ZB001-JSBX | 金属表箱 | 只 | 46753 | 8 | 包1-包8 |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2)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6)在国内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7)在国内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8)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和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目号 | 货物名称 | 注册资本金(万元) | 资质业绩要求 | 试验鉴定报告 | 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 |
销售数量及运行业绩 | 生产和试验装备 | ||||||
1 | 金属表箱 | 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 金属电能计量箱近三年总销售量达10万表位及以上;具有国内3年及以上40000表位的运行业绩 | 具有完整的制造装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具有电能计量箱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年生产能力需达10000表位及以上。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3C认证证书 |
注: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UPS电源除外)。
3.5招标人将加强对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监督工作,加大监造、抽检、验收和供应商绩效评价力度,实现质量监督结果、合同履约运行、供应商绩效评价和招标采购联动。对在招投标、生产制造、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入网运行等环节发生诚信、交货、质量等方面问题的供应商,根据发生不良行为的程度,给予扣减该供应商协议有效期内中标金额1-10%的处罚,并暂停随后的采购需求匹配,待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重新放开匹配,如协议有效期结束时仍未完成整改则取消剩余中标金额,终止合同。并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要求,在随后的批次公开招标评标环节分别给予限制授标或暂停授标、动态扣分等处罚措施。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货物名称 | 权重设置(%) | ||
技术 | 价格 | 商务 | |
金属表箱 | 40 | 50 | 10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合法数字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需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项目投标,名称为“********0d4e0771f6464_%E7%A6%BB%E7%BA%BF%E6%8A%95%E6%A0%87%E5%B7%A5%E5%85%B7%EF%BC%88%E5%B8%A6%E7%94%B5%E5%AD%90%E7%AD%BE%E7%AB%A0%EF%BC%89%E4%B8%93%E7%94%A8%E8%BD%AF%E4%BB%B6%E5%8C%85%EF%BC%88%E7%89%A9%E8%B5%84%E7%B1%BB%EF%BC%89.rar">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
5.4购买标书费采用网银汇款缴纳标书费时,应以单位名义汇款,不要以个人名义汇款,汇款时请汇总缴纳总金额,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费的标号或包号即可,汇款请至:
公司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济南市工商银行经十一路支行
特别注意:本账户只接收购买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汇入他行,责任自负。
将标书费电汇至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并将电汇底联发传真至:****-********。
注:电汇底联请附购买明细,以便尽快给供应商开通权限!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18日上午11:00,地点为下列济南市吉华大厦5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英贤街19号);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截止时间同上。
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提供以下便利:
所有除商务1、电子版之外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2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请于2014年2月17日8:30-17:00(北京时间)递交到济南市吉华大厦5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英贤街19号)。
商务1、电子版文件于2014年2月1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济南市吉华大厦5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英贤街19号)。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吉华大厦6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英贤街19号)。
8.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应以有效的银行汇票、本票、保函形式提交(原件),保证金金额汇总缴纳,于2014年2月17日8:30-17:00递交至济南市吉华大厦5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英贤街19号)。备注中注明所投标号或包号即可。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没有上述信息或信息不完整、不正确的,将影响贵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回。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济南市工商银行经十一路支行
汇入其他开户银行,责任自负。
10.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东楼19-B
邮编:250033
联系人:王怡 徐晓南 孙琦凡 王晓静
电话:****-********,******** ******** ********
传真:****-********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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