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东方市感城镇北沟段征地土地、青苗补偿费的通告

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东方市感城镇北沟段征地土地、青苗补偿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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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021-00121分  类:公示公告;镇政府文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东方市感城镇/发文日期:2021年10月27日 09:00
名  称: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东方市感城镇北沟段征地土地、青苗补偿费的通告
文  号:无主 题 词:无

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东方市

感城镇北沟段征地土地、青苗补偿费的通告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东方段)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东府函〔2021〕37 号)和《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东方段)征收征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98号)的文件要求,征收感城镇入学村(北沟)土地51.6851亩土地和我们辖区内涉及到新龙镇新村的插花地5.8286亩土地作为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用地。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东方段)征收征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98号)的要求,两个村的征地各项补偿如下:

一、入学村(北沟)补偿为征地补偿费每亩按69489元计算,需要发放征地款共*******.36元;需要发放征收青苗补偿费共计286542.87元;合计为*******.23元。

二、新龙镇新村补偿为征地补偿费每亩按69489元计算,需要发放征地款共405025.64元;需要发放征收青苗补偿费共计14639.25元合计419664.89元。

凡对以上征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2021年10月24日至2021年10月29日)送至我镇镇人才服务站,逾期未提出异议,我镇将按规定为征收的土地、青苗及坟墓发放征地各项补偿费。


附件:1.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东方市感城镇北沟段征收青苗现场确认登记

??????2.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东方市感城镇北沟段征收土地现场确认登记表

??????3.征地坐标红线图

??????4.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东方市感城镇入学村征收土地补偿表、青苗费补偿表汇总

??????5.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东方市新龙镇新村征收土地补偿表、青苗费补偿表汇总



东方市感城镇民政府??????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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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偿 土地 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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