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机坪除雪招标公告
停机坪除雪招标公告
南航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吉林分公司停机坪除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吉林分公司停机坪除雪。
1.2 项目编号:CZ********6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项目总预算:160000.00(单位:元,人民币含6%增值税)
服务内容:南航机库门前停机坪及南航货运门前装卸坪积雪清理及外运,总面积16500平方米。(南航机库门前停机坪:15100平方米(Ⅰ类区域);南航货运门前装卸坪:1400平方米(Ⅱ类区域))。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含税/㎡/场) | 单价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含税/㎡/场) | 预估百分比 |
1 | 小雪 | 0.29 | 70% | |
2 | 中雪 | 0.45 | 20% | |
3 | 大雪及以上 | 0.65 | 10% | |
除冰雪等级及雪量认定 | 1. 长春机场飞行区除冰雪启动等级分为三级:“蓝色”等级为小雪、“黄色”等级为中雪、“红色”等级为大到暴雪。 2.雪量认定:以长春机场气象部门发布的24小时内雪量为认定依据,持续降雪超过24小时,按2场计算。 | |||
除冰雪管理及验收标准 | (一)小雪: Ⅰ类、Ⅱ类区域边下边扫,雪停后24小时内,积雪清运完毕。 (二)中雪: Ⅰ类区域边下边扫边清运,运行期间符合运行标准(运行期间保证机坪标志、标识清晰可见;滑行线两侧十米范围内无积雪和结冰;机位安全线内不能有积雪和结冰,不能有超高雪堆)。Ⅱ类区域雪停后10小时清扫完毕,48小时内,Ⅰ类、Ⅱ类区域积雪清运完毕。 (三)大雪: Ⅰ类区域边下边扫边清运,运行期间符合运行标准(运行期间保证机坪标志、标识清晰可见;滑行线两侧十米范围内无积雪和结冰;机位安全线内不能有积雪和结冰,不能有超高雪堆),48小时内清运完毕。Ⅱ类区域雪停后24小时内清扫完毕,雪停后72小时内积雪清运完毕。 3.除冰雪验收标准 (1)乙方在接到甲方除冰雪通知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到场并开展除冰雪作业,同时按照长春机场除冰雪总体预案的规定完成除冰雪任务。 (2)场地使用单位代表甲方按长春机场除冰雪总体预案中标准进行验收。 (3)根据除冰雪等级及验收标准,除冰雪结束后,乙方经过自检合格,填报《除冰雪工作检查验收单》,由甲方除冰雪验收小组进行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填写除冰雪检查验收单,经双方除冰雪验收小组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
服务期限:1年。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南航机库门前停机坪积雪外运(南航机库门前停机坪:15100平方米)(Ⅰ类区域)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 1年。 |
2 | 南航货运门前装卸坪积雪外运(南航货运门前装卸坪:1400平方米)(Ⅱ类区域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 1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最近2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供应商应承诺具备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8供应商需自行提供除雪所需的所有工具设备及车辆并取得机场控制区内的相关资质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时,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南航吉林分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邮编:13003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新宇 ,****-********\130*****776
EMAIL: guoxinyu@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南航吉林分公司后勤保障部
联系电话:130*****776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吉林分公司采购办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5111号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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