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木桥沟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调试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富顺县木桥沟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调试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富顺县木桥沟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富顺县木桥沟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水函【2013】12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富顺县木桥沟水库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省级配套资金与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富顺县木桥沟水库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13】30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富顺县板桥镇红岩村(木桥沟水库)
2.2、建设规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机电、金属结构部分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能力,2010年以来具有不少于2个同等规模及以上的水利水电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具有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1月28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富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富顺县木桥沟水库管理所
地 址: 四川省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街541号
邮 编: 6432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西物慧鼎B座805室
邮 编: 610045
联 系 人: 曾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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