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届湖北绿色消费博览会中欧中小企业绿色制造与消费高峰论坛的询价公告

关于首届湖北绿色消费博览会中欧中小企业绿色制造与消费高峰论坛的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首届湖北绿色消费博览会工作方案,现面向社会就中欧中小企业绿色制造与消费高峰论坛,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申请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组织实施中欧中小企业绿色制造与消费高峰论坛

二、项目任务

(一)项目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鼓励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定于2021年12月3-6日举办中欧中小企业绿色制造与消费高峰论坛,力争通过本次会议,提升传统消费能级,培育新型消费业态,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支持武汉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消费湖北 湖北消费”、建设全国消费中心,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根据活动总体工作安排,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以下工作:

1、活动方案策划

按照采购人要求拟定活动方案,进行大会活动设计及策划,经采购人审定后,组织实施执行。

2、重要嘉宾邀请

论坛规模150人左右。其中重要嘉宾名单由中标供应商按照下列需求拟定,并经采购人审定;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联系邀请,必要时采购人给予一定的支持。重点嘉宾包括:

2.1 相关领域院士,不少于1人。

2.2 国内外相关知名的专家、学者,不少于2人。

2.3 国内相关知名的企业创始人、高管,不少于6人。

2.4 国内外相关领域重点企业代表,不少于50人。

2.5 欧洲国家驻华大使、参赞,不少于1人。

3、会场租赁及搭建

会场根据大会统一要求和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4、会场视觉设计

4.1主视觉设计:根据大会统一要求;

4.2会场外部设计:设计与背景板相似的指引牌、立门、签到墙等;

4.3会议资料设计:会议手册、桌签等会议相关资料和物品设计;

4.4其他与本次大会相关的视觉设计如:主流程PPT,嘉宾分享PPT、线上直播等。

5、会务服务保障

5.1物料保障。本次会议相关的指示牌、桌签、会议手册、会议用品、签约物料及为保障会议顺利召开临时提出的物料需求;

5.2交通保障。按照会议方案,为参会人员提供交通保障服务,包括重要嘉宾至武汉的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服务、参会嘉宾接送机(站)服务以及为保障会议顺利召开临时提出的交通保障需求。需制定交通保障方案;

5.3餐饮保障。嘉宾及工作人员用餐保障,制定餐饮保障方案;

5.4现场服务。本次会议期间的主持、礼宾、司仪、速记、摄影摄像、翻译、人员服务及为保障会议顺利召开临时提出的人员服务需求;

5.5防疫及医疗保障。本次会议期间防疫物资如测温枪、口罩、消杀品、入口红外测温仪器等,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医疗保障服务等。制定防疫保障方案及应急保障方案;

5.6安保服务。需制定安保服务方案,会议期间安保工作按照方案执行;

5.7、重要嘉宾接待服务。制定保障服务方案,成立嘉宾接待专项工作组,服务内容包括市内交通、住宿、餐饮及其他相关服务。

市内交通:落实嘉宾人数及其具体行程安排,对接嘉宾接待细节,协调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接送机(站)服务工作;

餐饮接待服务:按照会议方案,为参会嘉宾做好参会期间餐饮服务工作;

住宿接待服务:落实嘉宾人数及其具体行程安排,协调会议举办地点周边酒店预留客房,为重要嘉宾在汉期间提供必要的住宿安排和指引;

其他临时嘉宾的食、宿、行接待服务。

6、宣传推广

6.1媒体宣传。制定媒体宣传方案。联络全国性媒体及活动主办方省市相关媒体,做好大会宣传工作,协调论坛相关新闻报道。

6.2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主要对接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官方微信号等,微信朋友圈,多渠道宣传推广。

7、其他临时性需求。

三、经费控制要求

总经费控制在肆拾万元(¥400,000.00元)以内,超过此费用的方案为废标。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政府类似项目承办经历,承办过相关类似大会经历的供应商优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询价时间

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

(二)询价方式

由申请单位提供报价以及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11月2日17:30前密封后递交湖北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承接单位应具有政府类似项目承办经验,承担过相关大会及近三年从事类似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报价(报价单应单列并加盖公章)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

六、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湖北省商务厅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620室

联 系 人:陈洁

联系电话:***-********

湖北省商务厅

2021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峰论坛 绿色制造 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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