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沙岗镇人民政府江陵县沙岗镇河渠道
江陵县沙岗镇人民政府江陵县沙岗镇河渠道
【项目概况】
江陵县沙岗镇河渠道\"四乱\"整治(集中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陵县郝穴镇大兴村五组50号桐盛建设)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L-ZFCG-2021-0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江采计备[2021]XM03820号
3、项目名称:江陵县沙岗镇河渠道\"四乱\"整治(集中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25(万元)
6、最高限价:24.85(万元)
7、采购需求:
对沙岗镇内的五岔河、中白渠、十周河、新列渠、四清渠、方乐寺四渠及新南渠等7条河流沟渠的集中整治,主要是清理河道两岸的植被杂物和对河道的疏浚。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格式参见采购文件附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陵县郝穴镇大兴村五组50号桐盛建设)
3、方式:
以不记名方式购买(不办理邮购),各潜在响应供应商仅限购买一份采购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陵县郝穴镇大兴村五组50号桐盛建设)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陵县郝穴镇大兴村五组50号桐盛建设)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不在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陵县沙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陵县沙岗镇嗣星西路12号
联系方式:136*****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陵县郝穴镇大兴村五组50号桐盛建设
联系方式:130*****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敏
电话:130*****093
",标签: 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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