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维保服务 招标公告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维保服务 招标公告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1/10/27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 项目名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具体说明: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15:30时组织专家在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对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论证。 本次《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维保服务》,是在学校现有运行的系统和平台基础上进行维保服务。必须保障维保服务过程中系统和平台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安全性。 因《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网络学习平台建设》和《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公共基础数据平台改造项目》由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华信)中标,并进行上线运行。以上两个项目分别完成了学校对外宣传、内部信息的发布和实现了数据整合、数据统一存储、数据分类管理、数据共享、数据安全传输、基础数据分析等功能。 目前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均已过保,为了保证学校各项网络办公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障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系统安全,需要采购维保服务。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和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具有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的知识产权。为了保护学校已有投资,保障维保服务过程中,现有系统和平台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安全性等,建议继续由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本次《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和站群系统维保服务》建设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关于“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律规定,故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拟采购的供应商为公司名称: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专家小组成员:邹 鹏 东北财经大学 180*****116 王 健 辽宁师范大学 135*****640 贾世杰 大连交通大学 138*****651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977号 三、公示期限: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3日16:00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夏程程;联系电话:0411-********;邮箱:tenghui_xcc@163.com)。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联系电话:0411- ********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程程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春都园7-1号 联系电话:0411-********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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