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项目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项目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项目
发布时间:2021-10-27 13:22 发布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XC[2021]1570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受鸡西市教育局卫生保健所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进行全过程代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1.项目名称: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QL[2021]032
3.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10元/人(以实际参检学生人数为准)。
5.服务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共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体检、数据处理、保健培训及应急处置,具体说明如下:
(1)体检: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08】37号文件的规定及要求执行,目前为21个体检项目,对辖区内(包括六区和直属)4万余名中小学生进行体检,在2个月内完成。其中体检表册、体检设备设施、体检耗材、车辆等均由医疗机构负责,因体检项目较多,医疗机构必须具备足够的卫生技术人员。
(2)数据处理:当天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要将体检数据同步录入,并当日完成统计分析及反馈。除具备足够的数据统计人员外,要做到系统兼容,能够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上报到指定平台。数据处理过程中,采购人需要与医疗机构面对面进行数据工作对接。
(3)保健培训及应急处置:医疗机构要承担受检学校保健教师的相关培训工作,学校发生突发卫生事件要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履行期间,医疗机构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则每一年期满后签订次年合同,共三年)
7.合同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8.2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
8.3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含本项目相应采购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8.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公办医院。
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7供应商(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未被解除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惩戒的,严禁参与本项目谈判,核查路径为:
8.7.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8.7.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9.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0.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竞标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网上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1日16时00分止。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市)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竞标活动。
10.2网上报名成功后,潜在供应商应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车库9号库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0.3方式:现场购买。
10.4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将被拒绝参加竞标)
11.谈判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户名: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新华支行
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注意事项:
a.各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并经常查询企业开户银行谈判保证金是否存在转账不成功或退汇的情况。
b.各供应商缴存谈判保证金应按项目所投标包转账或汇款,不得将所投多个项目或多个标包的谈判保证金合并转出或汇出,不得将所投单个标包的谈判保证金拆分转出或汇出。
c.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编号(注明为QL[2021]032),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d.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谈判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加谈判。(由于银行网银系统实时对账单显示到账情况可能滞后,建议供应商最迟于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交纳谈判保证金)
12.响应文件递交:
1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上午09时00分
12.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9号库
13.谈判时间及地点:
13.1谈判时间:2021年11月05日上午09时00分
13.2谈判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9号库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上发布。
15其他要求
15.1本项目要求提交成果时间紧,成交供应商如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提交成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服务款并要求其赔偿一切损失。
15.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不满意的,可允许其修改,修改后仍不能达到采购人满意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服务款并要求其赔偿一切损失。
15.3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鸡西市教育局卫生保健所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南山路园丁街19号
电话:131*****999
联系人:李佩桥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车库9号库
电话:139*****488
联系人:高旭
招标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