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养路机械高价互换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型养路机械高价互换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T2021-300-G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养路机械高价互换配件,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包件

品 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地点

01

车轴齿轮箱总成

DWL-48K车轴齿轮箱I轴

2

上海

车轴齿轮箱总成

DWL-48K车轴齿轮箱II轴

3

上海

02

捣固装置

08-32C(DC-32C)

1

上海

捣固装置

09-32(DCL-32)

2

上海

03

空调机总成

SF03-FFS铣磨车空调

1

上海

04

柴油机

DWL-48捣固车440KW发动机

1

上海

05

稳定装置

WD-320C

1

上海

06

发电机组

GMC-96X打磨车590kw国产发电机组

1

上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DWL-48 I轴、II轴车轴齿轮箱总成生产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采购产品新造资质,具有原车型主机厂装机证明;

3.3投标企业需按照《铁路工务机械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规定,所供A类件产品需通过技术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纳入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管理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企业应具备监造条件,提供对应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监造受理证明材料,产品交付时提供产品《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原件;

3.5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6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二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08-32C(DC-32C)、09-32(DCL-32)捣固装置生产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采购产品新造资质,具有原车型主机厂装机证明;

3.3投标企业需按照《铁路工务机械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规定,所供A类件产品需通过技术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纳入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管理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企业应具备监造条件,提供对应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监造受理证明材料,产品交付时提供产品《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原件;

3.5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6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三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SF03-FFS铣磨车主机厂LINSINGER公司,或SF03-FFS铣磨车主机厂LINSINGER公司国内一级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投标企业投标时需提供授权代理资质证明;

3.3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4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四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DWL-48捣固车国内主机厂,或国外主机厂PLASSER的国内一级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的监造项目部复检单;

3.3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4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五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WD-320C稳定装置生产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采购产品新造资质,具有原车型主机厂装机证明;

3.3投标企业需按照《铁路工务机械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规定,所供A类件产品需通过技术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纳入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管理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企业应具备监造条件,提供对应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监造受理证明材料,产品交付时提供产品《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原件;

3.5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6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第六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GMC-96X打磨车主机厂或发电机组配套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能够提供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3.3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4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9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购买,将4.5项中所需资料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shtlzbzx@163.com,并与招标人的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附件1)。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

4.6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10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10会议室。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及开户行信息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9室

邮编:200071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附件1:

招标人银行帐户

开户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银行开户账号:****************446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银行行号:********1553


附件2: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姓名

职务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标签: 养路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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