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冷)工程2标段-中深层地热管道穿越N4隧道顶管工程施工基坑监测(二次)比选公告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冷)工程2标段-中深层地热管道穿越N4隧道顶管工程施工基坑监测(二次)比选公告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冷)工程2标段-中深层地热管道穿越N4隧道顶管工程施工基坑监测(二次)比选公告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冷)工程2标段-中深层地热管道穿越N4隧道顶管工程施工基坑监测(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冷)工程2标段-中深层地热管道穿越N4隧道顶管工程施工基坑监测(二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顶管穿越N4隧道公路,顶管穿越长度70.00m。顶管结构设计根据《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246:2008)进行荷载复核计算。顶管采用机械顶管,每处顶管设置工作坑和接收工作坑各1座,热力管道从工作坑下管。本工程暂定顶管埋深覆土14.125米,顶管距离上方N4隧道公路间距4米。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2监测点数量及监测次数要求:参照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本项目设计文件,同时需满足现场应急抢险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时的监测和观测要求。
2.3 监测服务期限要求: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冷)工程中深层地热-DEG社区二期2口地热管道及电缆敷设工程,计划施工时间为50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监测服务期为从基坑开挖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需监测基坑全部回填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2.4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5 质量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规定,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与本招标项目基坑开挖施工承包人、监理人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及受基坑开挖施工承包人委托为本招标项目基坑开挖施工承包人提供基坑监测服务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专项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上的基坑监测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备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_____/_____。
3.3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要求:____/______。
3.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时间期限:2021年10月27日18:00至2021年11月01日18:00。
4.2获取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
********148@qq.com%EF%BC%8C%E9%82%AE%E4%BB%B6%E6%A0%87%E9%A2%98%E6%B3%A8%E6%98%8E%E2%80%9C%C3%97%C3%97%C3%97xiangm">供应商免费获取比选文件前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48@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文件获取+供应商单位名称”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内容须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日期;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①采购代理收到邮件并确认后即发送比选文件至授权委托书中预留邮箱。
②如超过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导致无法领取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09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现场递交:递交时间为2021年11月02日08时20分至2021年11月02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
邮寄递交:邮寄地址为容城县罗萨大街与福阳巷交叉口往西30米路南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寄联系人刘春燕,联系电话182*****792(2021年11月01日18时00分之前能签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或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邮寄联系人刘春燕,联系电话182*****792(响应文件递交当日截止时间之前能签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
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合理选择邮寄地址,且邮寄后应跟采购代理联系并告知其快递单号以便查询。供应商应确保快递员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相应的邮寄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快递过程中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3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336-1
联 系 人:祁经理
电 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
联 系 人:韩永晖、刘春燕、江子扬
电 话:186*****641、182*****792、13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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