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2020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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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2020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10/27

项目概况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2020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1-1008

项目名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2020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2020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企业审计服务(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供应商不能只对个别服务项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供应商报价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特定条件:

1.在工商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分支机构,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具备审计业务资格;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1.截至2021年11月08日,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处现场报名备案。

供应商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参与磋商会议的,须依据辽宁省、大连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且按要求隔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商务局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0411-********

传真:0411-********(自动)

电子邮箱:dljinhua@126.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禹晗孙波

电话:0411-********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跨境电子商务 会计师事务所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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