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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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项目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
主要标的的说明: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2号),依托合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监测中心,建设覆盖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 建设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监测物联网设备及施工、数据工程、应用软件(软件定制开发)、基础支撑、网络传输和安全保障。
主要标的的预算金额:813.0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依托合肥市城市生命线软件和平台进行建设,复用合肥市城市生命线燃气、供水等专项软件,建设周期紧张,建设内容比较专业。考虑到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承建单位。承担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承建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建设模式、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同时考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参照“合肥模式”在技术标准与接口上需要与合肥市生命线工程保持高度一致,且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核心专有技术的唯一性。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项目的特殊性
(一)项目建设紧急性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2)中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构建以燃气、桥梁、供水为重点,覆盖16个市建成区及部分县(市)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主框架;其中合肥市率先实现市县全域覆盖”,要求建成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只有充分利用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承建单位)已有的技术沉淀和专家队伍,进行升级开发才能满足省委政策文件的时间要求,本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紧急情况”的相关要求。
(二)满足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参照“合肥模式”在技术标准与接口上需要与合肥市生命线工程保持高度一致,复用合肥专项业务应用软件。本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条件。
(三)项目具有核心专有技术的唯一性
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2)中重点任务要求,依托合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监测中心,建设覆盖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依托内容包含合肥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核心专有技术及专家队伍。
核心专用技术涉及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多通道实时监测且能快速定位泄漏的气体监测系统》(专利号:ZL 2016 2 *******.4)、《一种模拟供水管网泄漏产生的模拟装置及其方法》(专利号 2016 1 *******.4)等专利的基础上创新构建的生命线工程多维、多元异构大数据融合的城市安全风险分析模型与方法,形成的系列化的相关风险分析评估、预警溯源及联动防控的模型、关键技术、应用服务产品,这些专有技术是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的关键所在,为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决策支持提供能力服务;“合肥模式”生命线安全专家队伍,可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在运行监测、预警研判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
2.市场调研和分析
(1) 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承建单位,能保证技术标准与接口的一致性。
(2) 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依托核心专用技术,从城市公共安全、专利、专有技术及保密原则能有效保障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的配套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3) 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建了安徽省省级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平台和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一期、二期项目,并承建了众多省内外项目。能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提供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
(4) 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城市智能”)于2015年8月正式成立,由中国电信控股上市公司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市政府建设融资平台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是一家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监测系统的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以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为科技研发支撑平台,整合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爆炸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尖端科研成果与人才资源,运用先进物联网建设及大数据处理技术,针对城市公路桥梁、城市地下管网、电梯等城市基础建设设施安全运行实时监测监控、预防预警,致力于立足国际城市安全科技前沿,面向国家打造安全发展型城市重大需求,为提升城市减灾防灾能力,增强城市居民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产品覆盖风险监测预警、安全防护防控、应急处置救援、公共安全服务等范围,包括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监管系统、城市综合安全风险评估系统、桥梁健康安全监测系统、燃气管网安全监测系统、供水管网安全监测系统、排水管网安全监测系统、热力管网安全监测系统、电梯物联网安全监测系统、综合管廊运营管控平台等产品,以及路面塌陷防治服务、液化气防控安全服务、桥梁监测诊断检测服务、供水管网漏失智能球监测服务等。
3.相关法律、政策及文件依据
(1)《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2)《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3)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4)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习友路与慈光路交叉口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映,同时向监管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 系 人:张瑞
联系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187*****677
2.监管部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高主任
联系地址:巢湖市传媒中心12楼综合处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工
联系地址:巢湖市世纪大道富达花园1号楼3楼
联系电话:180*****687
六、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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