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一中2021年气溶胶烷及干粉灭火装置更换询价公告

宜昌一中2021年气溶胶烷及干粉灭火装置更换询价公告

我校现有气溶胶灭火器有8台,悬挂式干粉灭火器12台均已经到达有效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需以七氟丙烷气溶胶烷灭火器产品进行更新迭代,现就相关设备租赁等要求说明如下:

一、现有设备技术参数说明:

1.气溶胶烷灭火装置:

现有热气溶胶气体灭火装置,型号规格:QRR10W/S;执行标准:GA4991-2010;有效期:6年;喷口温度:<180℃;壳体温度:<100℃;相对湿度:95%;使用温度:-20℃--+55℃;启动电流:1-2A;灭火密度:130-150g/m3;制造日期:2015年11月2日,数量为8台;

2.悬挂式干粉灭火器: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悬挂式),型号规格:FZX-ACT8/1.2;执行标准:GA 602-2013;有效期:5年;温度范围:-20℃--+50℃;制造日期:2016年11月2日,数量为12台。

说明:两款灭火装置都已即将达到有效期。

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证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殊条件

3.提供产品国家认可检验报告,与现有设备所有规格相同或优于原设备规格要求(准执行标准、有效期、灭火密度)(供应商提供竞标产品图片及说明书以证明准执行标准、有效期、灭火密度与现有设备所有规格相同或优于原设备规格要求),并提供安装到位与我校消防设备的信号接入联动的服务(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服务要求

1.本次设备更换为8台气溶胶烷灭火装置(10公斤)和12台超细干粉灭火器(8公斤);

2.对于所更换设备提供出现故障1小时免费到场处理,需要更换零部件不超过24小时进行更换(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对于所更换设备质保期要求:气溶胶质保期3年;干粉质保期2年;对于质保期内设备出现失压和设备故障等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新设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4.设备更换过程中,必须遵守校方相关规定,避免对教学的影响(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5.设备安装完毕,为校方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归档(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预算33780元,响应投标报价为包干价且不得超过预算价,供应商自行制作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中标单位需缴纳3000元质保金,质保到期凭收据全款退还;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合同中约定;

4.招标公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1年 11月 3日15:30前,报价文件须袋装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有“在招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宜昌市总务处;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对误投或提前启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 日15:30。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日15:30

5.报价函收取人:夏老师,电话138*****520

宜昌市第一中学

2021年10月27日

标签: 干粉灭火装置 气溶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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