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镇集仙村2021年乡村振兴工程-村卫生所提升及便民服务中心提升工程
金峰镇集仙村2021年乡村振兴工程-村卫生所提升及便民服务中心提升工程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榕正宏招[2021]113号
致:福建宁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结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川泓德园林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峰镇集仙村2021年乡村振兴工程-村卫生所提升及便民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已由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集仙村村民委员会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集仙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村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集仙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集仙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8428元,K=10%,发包价为17858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金峰镇集仙村2021年乡村振兴工程-村卫生所提升及便民服务中心提升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198428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④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 月10 日10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金福路1号) 递交投标文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标书收款凭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集仙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乐区金峰镇
电话:155*****088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
电话:157*****705 ,传真:/
联系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招标人指定帐户: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集仙村村民委员会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长乐金峰支行
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正宏招[2021]113号投标保证金”。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金福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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