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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HX210007-01ZG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南京绿博园城市客厅提升工程(宪法广场及城市客厅配套设施)已由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宁新城委规字[2021]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65426.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80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47426.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65426.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80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47426.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2.1.1建设地点:位于河西新城滨江绿化带万景园路以西,包括紫金文创园-太阳宫路-金陵江滨酒店-万景园路围合地块(具体四至边界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定) |
2.1.2工程规模: 项目新建用地面积约64530平方米,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98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312平方米(包含人防建筑面积2868平方米),地下一层,基坑深度7.3米,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场9444平方米(其中人防停车场2868平方米,非人防停车场6576平方米)、法之谷(城市客厅配套设施)148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84平方米,建筑高度16.5m,地上2层(首层架空),主要包括法之环(宪法展览馆)2857平方米,景观小品(咖啡厅)282平方米,廊下灰空间2445平方米。建设内容:含宪法展示厅、城市客厅配套建筑及道路交通、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
2.1.3合同估算价: 27000.00万元 |
2.1.4总工期要求: 549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8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2月01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5月30日 |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新建用地面积约64530平方米,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98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312平方米(包含人防建筑面积2868平方米),地下一层,基坑深度7.3米,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场9444平方米(其中人防停车场2868平方米,非人防停车场6576平方米)、法之谷(城市客厅配套设施)148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84平方米,建筑高度16.5m,地上2层(首层架空),主要包括法之环(宪法展览馆)2857平方米,景观小品(咖啡厅)282平方米,廊下灰空间2445平方米。建设内容:含宪法展示厅、城市客厅配套建筑及道路交通、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1)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节能审查、绿色建筑审查、绿建二星审查、冻融审查、配合施工图审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招标工作配合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不包括法之园人物雕塑设计、法之环室内装修及展陈设计、艺术展陈装置(宪法展览馆)设计、当地政府规定必须由地方市政主管部门设计的供配电接入设计、供水(自来水)接入设计、燃气工程设计、三网接入工程设计。(2)施工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除“渣土运输处置工程”、“绿植”、“法之园人物雕塑工程”、“法之环室内装修及展陈工程”、“艺术展陈装置(宪法展览馆)工程”、“供配电工程”、“水电燃气及网络电话等接入工程”、“苗木移植工程”及“公园现有设施拆除工程”之外所需要的与项目相关的一切施工内容(包含与地铁通道的连接),包含但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场地平整、土石方、桩基及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含室外消防)、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人防、装饰装修、幕墙、景观亮化工程等室外附属工程及材料设备的采购,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总额不得超出施工合同价且各分项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各分项金额)、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无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无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建筑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无 业绩认定标准: (1)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3)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且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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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无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无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建筑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年资产负债率<80%。(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以施工单位数据为准。)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04月至2021年0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2、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按给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按给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4、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按给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按给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6、投标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符合并按给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8.7、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04月至2021年09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 8.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方必须是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10、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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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商务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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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评分细则: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其他要求:充分考虑与地铁连接通道及跨地铁桥梁的施工难度,清水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控制.优(3);良(2.7);中(2.4);差(2.1);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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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3分;每高1%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6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3分;每高1%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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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人员(2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 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建筑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证书的得 0.3 分/人,满分 0.6 分。(相关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2)结构专业人员(2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证书的得 0.3 分/人,满分 0.6 分;(相关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3)电气专业人员(1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同时具 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证书的得 0.2 分,满分0.2 分;(相关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4)给排水专业人员(1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证书的得0.2分,满分 0.2 分;(相关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5)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1 分,满分 0.1 分;(相关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6)装修专业人员(1人):具有室内装饰设计一级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1 分,满分 0.1 分;(相关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7)人防专业人员(1人):具有国家一级防护工程师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1 分,满分0.1分;(相关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8)造价专业人员(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1 分,满分 0.1 分;(相关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因对一级防护工程师不再延续注册、继续教育,本项目只需提供执(职)业证书,对有效期不作要求。(2)以上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 6 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 2021 年 4月-2021 年 9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3)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的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的得0.7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建筑面积及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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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16 09:30:00 |
6.投标截止时间 |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本项目对各投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下载,下载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8.6、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7评分细则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对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进行评审。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得分60%及以上,即得分6.6分及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若第7名得分相同,则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5)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推荐;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推荐;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定标候选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名时,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即具备竞争性。 8.8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的方式,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釆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实力1(权重20%):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5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得4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资质的,排序分为3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资质的,排序分为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2)定标因素2(权重20%):工程奖项情况:投标企业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主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获得过国优奖项情况。(国优工程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获得国优奖项数量多少进行比较,数量最多的得5分,第二名得4分,以此类推,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定标因素3(权重3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时获得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同时具备3个认证体系的得4分,同时具备2个认证体系的得3分,具备1个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定标因素4(权重30%):投标企业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按2020年的营业收入高低进行比较,营业收入最高的排序分为5分,第二名为4分,以此类推,其余分别为4分,3分,2分,1分。(以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注:1、定标时,得分相同时。以信用分高的排名靠前。 2、如信用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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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建邺区应天西路198号 |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
邮编:210000 | 邮编: |
联系人:马海俊 | 联系人:张洁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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