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法院系统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子长市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法院系统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子长市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法院系统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文化沟水利局小区B区2号楼1单元8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19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SZ2021-1

2、项目名称:子长市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法院系统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项目

3、预算金额:1,679,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子长市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法院系统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项目,1批,采购预算: 1,679,0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云桌面及配套设施及远程提讯一体机。,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业务需要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25 09:00:00至 2021-12-24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报名时只需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06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8.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03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文化沟水利局小区B区2号楼1单元802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报名时只需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19 14:30:00

地点:延安市新区北区轩辕大道创8空间3楼322会议室3楼32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子长市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子长县水沟坪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0*****26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双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文化沟水利局小区B区2号楼1单元802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双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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