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陕西宝鸡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综合展区组设展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陕西宝鸡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综合展区组设展项目采购公告

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陕西宝鸡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综合展区组设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陕西宝鸡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综合展区组设展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6号中房和园6号楼7单元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9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Y2021-10-001

2、项目名称: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陕西宝鸡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综合展区组设展项目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陕西宝鸡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综合展区组设展项目,1项, 采购预算: 300,000.00元, 项目概况: 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陕西宝鸡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综合展区108㎡展位的设计搭建相关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展位设计、展区接待台、展位门头、灯箱展示、产品展示台、展位视频、音频设备、数字模拟展示互动平台、展板资料和展品征集及相关文字翻译、宝鸡代表团经贸合作促进活动服务保障、展位用电费、人工安装、拆卸及运输费等设展相关事项。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11 00:00:00 至 2021-12-1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2.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03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6号中房和园6号楼7单元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3日(不含双休及节假日)08时00分-12时00分,14时00分-17时00分;2、竞争性磋商文件谢绝邮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3、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09 09:3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五楼第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商务局

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14层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渌鸿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6号中房和园6号楼7单元301室

陕西渌鸿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标签: 博览会 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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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渌鸿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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