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ICT行业类合作伙伴公开招募(第二次常态化招募) 招标公告

新兴ICT行业类合作伙伴公开招募(第二次常态化招募) 招标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满足新兴ICT行业类服务合作伙伴服务需求,拟公开招募新兴ICT行业类服务合作伙伴服务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FX********000406。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招募内容:
新兴ICT行业类服务合作伙伴供应商一批。
1.2审查方式:本招募长期有效,本次集中招募完成后,后期将根据供应商申请情况,在供应商申请文件递交后适时组织增补评审。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全部入围。
1.3采购包划分:
标段1:数字政府,招募互联网+政务、智慧工商、智慧人社、政协信息化、人大信息化、政府热线平台、征信平台系统、电子政务内外网、党建视频会议、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综合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售前支撑、解决方案编制、系统设备供货、系统集成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2:智慧城市,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招募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智慧城市售前支撑、解决方案编制、系统设备供货、系统集成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3:智慧医卫,招募医疗云HIS应用、医疗云PACS应用、医疗云灾备应用、招募智慧区域医疗、智慧医院应用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智慧医院(HIS系统、LIS系统、EMR系统、PACS系统、HCMR系统等)、远程会诊、医养结合、智慧体检、物品溯源;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基层医疗信息系统、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卫生监管系统、分级诊疗系统、区域医患关系管理系统、区域药品物资供应链平台等。提供解决方案编制、系统设备供货、集成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4:智慧文旅,智慧旅游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服务供应商,具有旅游信息化规划设计、旅游大数据软件研发、数据挖掘、数据整合、建模分析、结果展示、信息安全管控等能力。 产品包含但不限于:旅游产业监测平台级应急指挥中心、景区管控一体化平台、数据中心应用管理系统、旅游咨询及投诉系统、舆情监测系统等管理模块等。提供解决方案编制、系统设备供货、集成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5:智慧农业,智慧农业大数据解决方案 招募智慧农业大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涵盖建设、生产、销售全产业链的农业大数据解决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农作物生长态势、价格、粮食存储、运输的数据监测及大数据分析,基于遥感地图的基本农田侵占、种植类型面积、设施农用地、干旱/洪涝、病虫害和收割状况的AI智能图形影像监测分析,农产品溯源、远程自动化水肥灌溉,产品品牌销售等大数据分析模块。提供解决方案编制、系统设备供货、集成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6:智慧园区及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或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供应商,其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解决方案编制、系统设备供货、集成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7:智慧公检法司,智慧公检司法大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检务、智慧交通、智慧军营(含智慧磐石、一室一站、科技强勤等)、智慧司法、智慧消防、数据资源整合、 公安超级档案、碰撞分析、时空分析、可视化关系分析、网络流量分析、卡口车辆图像分析、人脸识别分析、反欺诈、资金流分析,司法信用画像、信用联合奖惩、双随机执法、监测预警、法院审判、案例监测可视化等。提供解决方案编制、系统设备供货、集成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8:智慧生态环保,提供环保大数据综合解决方案。实现对环境的全方位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对大气、水源、尾气、固体废物、火源等。包括但不限于重点污染源监测、空气质量监测、水质自动监测、噪声自动检测、机动车尾气监测、污染排放量核算、林场资源及火源动态监管、林业资源变化预测等综合管理平台等。提供解决方案编制、系统设备供货、集成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9:智慧教育,区域教育、新高考、智慧教育、教育云桌面、教育大数据综合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教育云平台、校园管理平台、基础支撑系统、智慧教室、教务管理系统、新高考查询系统、新高考自主招生管理、数据分析系统、高考志愿智能分析系统、一卡通系统、校园监控、无线网络、VR实验室、智能实训室、数字广播与网络电视系统、智慧校园、视频会议、GIS校园综合监管平台、教育大数据平台、IPv6改造、安全加固、档案管理数据分析、宿舍管理数据分析、资产管理数据分析、后勤管理数据分析、师生群体画像、学情数据分析、就业数据分析等服务内容,提供解决方案编制、系统设备供货、集成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1:数字政府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XXXX年XX月1日(前三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类似项目业绩,单份合同金额50万(含)以上,合同(或框架协议)等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5.近二年[XXXX年XX月1日(前两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标段2:智慧城市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XXXX年XX月1日(前三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类似项目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含)以上,合同(或框架协议)等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5.近二年[XXXX年XX月1日(前两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标段3:智慧医卫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所投标段软件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在系统中可查询的须提供查询链接;或具有软件著作原厂授权证明并加盖原厂印章,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在系统中可查询的须提供查询链接;
(四)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XXXX年XX月1日(前三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类似项目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10万(含)以上,合同(或框架协议)等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五)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5.近二年[XXXX年XX月1日(前两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标段4:智慧文旅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关CMMI2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招募内容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在系统中可查询的须提供查询链接;
(四)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XXXX年XX月1日(前三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类似项目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合同(或框架协议)等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五)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5.近二年[XXXX年XX月1日(前两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标段5:智慧农业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XXXX年XX月1日(前三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合同(或框架协议)等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5.近二年[XXXX年XX月1日(前两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标段6:智慧园区及工业互联网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XXXX年XX月1日(前三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合同(或框架协议)等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5.近二年[XXXX年XX月1日(前两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标段7:智慧公检法司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XXXX年XX月1日(前三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类似项目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合同(或框架协议)等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5.近二年[XXXX年XX月1日(前两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标段8:智慧生态环保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XXXX年XX月1日(前三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合同(或框架协议)等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5.近二年[XXXX年XX月1日(前两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标段9:智慧教育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XXXX年XX月1日(前三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合同(或框架协议)等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5.近二年[XXXX年XX月1日(前两年的年份、现年当月的月份、日期为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备注:已入围“新兴ICT行业类合作伙伴公开招募项目(常态化招募)”的合格供应商,无需重复参加本招募。
3.招募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募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0月16日至2024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①申请人须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点击“招募项目”-“寻找项目”-“搜索项目关键字找到项目”,填写并提交购买文件申请。
②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进行招募文件费用支付。
③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下载。
注:潜在申请人必须接受电子招募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募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账户联系人信息是否准确(登录合作方界面后公司信息维护处可做修改),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3)招募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每标段),售后不退。
(4)操作流程说明详见公告附件:申请人须知。
(5)如需发票详见公告附件:申请人须知。
4.申请文件的递交
(1)线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
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每轮次线上电子申请文件递交时间确定后提前三日通知至报名账号(ex-XXX)对应邮箱,注意查收邮件。
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随时上传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申请文件无法上传。如申请人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上传申请文件或上传的申请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申请被否决。采用电子线上递交申请文件的,线上版文件需保证文件内容清晰可见,如有文件内容不清晰将可能导致申请被否决。
(2)评审方式:多轮评审,每轮次评审时间及地点确定三日前通知至联系人账号(ex-)对应邮箱。在每轮次评审时间前可以随时上传或撤回申请文件。
(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1.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5. 联系方式
招 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宋老师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英协路交叉口西南角信息广场,河南联通办公大楼
邮编:450000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63号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东配楼303室(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沿花园路向北50米)
邮编:450000
联系人(业务咨询):张世英(186*****943)、王政阳(186*****058
联系人(发票):张敏捷(****-********155*****776
电子邮件:zhangminjie@hnti.cn
开 户 名: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账号:7717 0188 0002 67253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招募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 :河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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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申请人须知.zip163*****173********2.zip">[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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