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R2021-007希望路西侧、颐和苑南侧宗地的招标公告(A3206120307000307001001)
[0]R2021-007希望路西侧、颐和苑南侧宗地的招标公告(A3206120307000307001001)
[0]R2021-007希望路西侧、颐和苑南侧宗地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R2021-007希望路西侧、颐和苑南侧宗地 | |
标段编号 | A****************001001 | 标段名称 | R2021-007希望路西侧、颐和苑南侧宗施工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1月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 R2021-007希望路西侧、颐和苑南侧宗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021-007希望路西侧、颐和苑南侧宗地项目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1〕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圆融金沙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路西侧、颐和苑南侧 2.1.2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11665?(以土地勘界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214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998?、地下建筑面积7468?),投资金额:25693万元。 2.1.3 工期要求: 56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12月 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2023 年6 月 30 日;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建工程(含地下混凝土结构、地下建筑、地上混凝土结构、 地上建筑、钢结构工程等)、机电工程(含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等)、一次装修工程、基坑土石方、混凝土支撑及降排水工程、排污工程、消防工程等,采用装配式等新型技术。详见界面划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变更备案审批通过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 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应充分且详实地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的工作岗位和职务资料;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建设主管部门的公示或公告为准;上述时间要求截止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总建筑面积 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施工总承包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其中一项须在工程所在地有关监管部门备案或归集。 ?自 2019 年9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9 年9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9 年9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9 年9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 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名,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 9 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 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名,则上述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3) 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名,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名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 数量仍不足 9 名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 若出现得分相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 1-4 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1、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的“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2、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3、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信用评价”得分高的优先; 4、如“信用评价”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认证体系”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抽签确定排名。 4.2 招标人可能会在资格审查后对通过资审后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 理或区域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笔试、考察及约谈,笔试、考察及约谈内容将作为确定合格 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人组成考察和约谈小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业务能力等进行了解。具体参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 号”附件2规定执行。资格预审申请人情况、施工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等考察情况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约谈情况将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请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区域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笔试、考察、约谈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资格预审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如发现资格预审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4.3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 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 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4“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1 年10月 26 日至 2021 年11月 2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ggzyjy.nantong.gov.cn/点击[网上招投标];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资格预审 7.1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2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 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需经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3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同资格审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4 资格审查完成后,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公告,公示期三天。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圆融金沙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 地址: 联 系 人: 薄女士联 系 人:左女士 电话: ****-********电话: ****-******** 邮箱:/?电子邮箱:********6@qq.com">********6@qq.com 2021 年 10 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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