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前进(原前进乡政府)至包河(原包河乡政府)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汉滨区前进(原前进乡政府)至包河(原包河乡政府)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汉滨区前进(原前进乡政府)至包河(原包河乡政府)公路改建工程


汉滨区前进(原前进乡政府)至包河(原包河乡政府)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前进至包河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安康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以安市公字【2014】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汉滨区前进至包河公路改建工程,起于前进街道北面小桥头,经高举、高跃、石坡、王楼、包河等村,期间翻越海拔1150米的关垭子,止于包河小学大门前,路线全长16.618k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4.5米,路基宽度5.5米;设计车速2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该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其中A标段为K0+000~K8+000,全长8km ;B标段为K8+000-K16+618,全长8.618km。两个标段计划工期均为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
3.2 近三年来在汉滨区境内施工信誉良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 月10 日至2014年2 月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加盖单位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在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鼓楼街58号办公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售。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一个投标单位只能购买一个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 月7 日10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国贸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鼓楼街58号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725000
联 系 人:马 潇 138*****561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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