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0-28 至 2021-11-11
撰写单位: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5936
项目名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63,925.60
最高限价(元):563,925.60
采购需求:

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物业项目采购需求

为加强用工规范和管理,以服务外包方式解决我中心部分岗位用工短缺问题。

一、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项目和范围为:各分支机构物业服务项目。

2.外包服务合同期为6个月,签订合同后3天内进场开展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试用期的工作情况和满意程度考虑是否再续期。

3.本项目招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派驻人员工资、福利、服装、通信工具、人身安全保障及完成该项目所需工具、一切税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4.本项目由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5.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需求

1.中标单位为采购单位提供物业服务,按采购单位岗位要求、编制等需求提供相应物业人员。物业人员按照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中标单位负责所有物业人员的人事、劳资、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要求中标单位给物业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提供为物业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相关服务。

3.物业员工与中标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物业员工与采购单位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4.物业员工入职后,如采购单位要求,中标单位有义务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物业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采购单位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

三、人员岗位配置计划要求(32人)

序号

岗位设置

人数

1

食堂主厨

2

2

食堂面点师

3

3

食堂改刀兼服务员

5

4

食堂改刀

2

5

食堂服务员

1

6

厨师

1

7

保洁

2

8

水暖工(入户)

3

9

电工(入户)

1

10

设施维护及绿植养护

1

11

电子门维护

1

12

理疗师

4

13

白班护理员

2

14

夜班护理员

4

四、岗位条件、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本次采购划分为六个范围

(一)保洁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政策咨询中心大厅、军供站1-3楼公共区域含有瓷砖覆盖的地面、墙面;天棚风口、检修口表面;门斗、客梯、货梯、走廊、消防通道及电梯前室、墙面装饰画、踢脚线、柱子、装饰墙面、立面造型、安全门、休息椅、梯口按扭、楼梯扶手、垭口、消火栓、消防卷帘、墙面风口及检修口、安全指示、开关面板、垃圾桶。室外门玻璃(4米以下)、门帘、地垫、台阶、室外广场地面、球场、地面上垃圾桶、装饰物及休息椅。卫生间(含开水间、淋浴间、清洁间、浆洗间)的墙地砖、镜子、台面、洁具、隔断、垃圾桶、纸盒、皂液盒、门、垭口。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理疗室、办公室桌椅及设施清洁。日常生活垃圾清理(运送至指定地点,但不负责外运)、雨雪清理。

1、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2、服从上级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本人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3、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每天对所管区域公共楼梯走廊清扫清扫一次,做到无脚印、无明土。

5、所有保洁工具应当保持干净、卫生。

6、及时清理垃圾筒里的垃圾。

7、对所管区域的卫生间保持干净、地面无积水每天不少于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8、临时交代的其他工作,要求及时完成。

(二)电工、水暖工、维修工工作

工作职责:公共雨、污水管道房顶通畅;泵房、配电间、低压间、各电表箱、配电箱、配电柜及每层管线检修检测;,照明、指示灯具、开关更换维修,院内照明灯、楼道灯、各房间内及会议室照明灯更换维修;总配电箱保养与检测。用电设备、给排水、强弱电系统的维修养护工作的简单维修,要对军休一所办公区域和休干家里的暖气管路、日常公共使用的水管、水龙头进行检查更换维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持证上岗,必须经过国家安安全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随叫随到,满足军休干部的维修要求维修合格率、用户满意率达到100%.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正常的维修范围内不得向军休干部提无理要求,刁难用户。

(三)食堂工作

工作职责: 主、副食制作;主、副食储藏间、操作间、清洁间、水房、餐厅、专用楼梯墙面、地面、扶手、下水篦子、窗台、踢脚线、垃圾桶、电梯、顶棚。操作台、灶台、水池(槽)、置物架、冷柜、蒸饭车、电饼铛等厨房设备设施的清洁。

1、食品卫生管理是机关物业后勤保障的重要一环,职工食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执行,并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2、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确保服务卫生。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装(含帽子、口罩、手套、衣裤),讲究卫生,接触食品、餐具前要洗手,保证食品卫生;

3、厨师、面点师需持证上岗。

4、以礼貌热情、微笑的服务态度的对待用餐人员,保证服务的优质性。

5、用餐结束后及时清理餐厅卫生,将桌面、地面、餐台干净,椅子归位,要求一餐一清理。及时将每餐撤下的餐用餐送往洗消间,待清洗后擦拭干净归位。每天下班前对厨房、餐厅进行清洗保洁,

人员要求:食堂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勤劳朴实、无传染病史、文明礼貌,全体人员须持有健康证。由物业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四)绿植养护工作

工作职责:要求花草树木修剪、施肥、灌溉、病虫害预防、绿化移植及时,整体美观无杂草、杂物等

1、花草的种植及日常整理。

2、定期对绿植进行修剪、喷药除虫、松土、除草、施肥。

(五)、护理员工作

工作职责:夜班护理员:负责照顾在院所有荣军日常生活照护。卧床及生病荣军餐食配送、打水、喂食、餐后清洁、更换尿裤尿垫或协助入厕、翻身拍背、叮嘱喂药、看针护理。荣军衣物清洁、荣军居室、床品整理更换与清洁、阳台卫生清洁。24小时护理制,白天照顾,夜间巡视查房。荣军出入登记,每天防疫测温、消毒等。

工作职责:白班护理员(至少一名男性)负责光荣院1—4层公共区走廊、会议室、活动室、淋浴间2个、水房、茶歇室、理发室、护理站、值班室,公共卫生间等处卫生。荣军居室及床品整理更换与清洁、卫生间、阳台卫生清洁。及荣军每周洗澡、换季衣物物品晾晒,以及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1、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和类似部门工作经验。

2、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品行端正。

3、日常对待老荣军要有责任心、有耐心照看好老荣军的日常生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理疗师

工作职责:为更好的服务军休干部,理疗师负责为军休干部平时活动后的测量血压以及日常做好理疗保健按摩和心理疏导等工作,保障好休干身体健康。

1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热爱学习,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2、有一定的中医理论,传统的中医推拿、按摩等养生技术。

3、有两年以上的理疗和类似部门工作经验经验,会操作理疗仪器。

以上六项采购项目范围的费用全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

有关要求

1、所用人员必须是非退休人员和无违法违纪人员。我方每季度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险、服装费、管理费, 工伤意外险等费用拨付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必须按国家法律规定按月及时发放和缴纳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应指定专人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对服务人员工作中的失误或不负责任行为我方将视情节提出警告,情节严重时可根据其性质进行处理,处理包括罚款(50-100元)、清退,罚款在物业费中扣除,造成损失和影响恶劣的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2、选派的人员要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经专业培训合格上岗。要害岗位的人员须经我方考察通过,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随时接受我方检查监督,对服务不满意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有权要求调换,我方对关键岗位人员可优先自行安排。

3、物业公司应加强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人身伤亡等各种事故由物业公司负全责。

4、服务人员应须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保密制度等规定,否则我方有权要求调换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因操作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按物品价值赔偿;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完成托管事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物业公司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我方因工作需要或遇特殊情况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9时56分至2021年11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 延安路四段八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JZCGZX@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一鸣
电话: ****-*******

标签: 物业管理 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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