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点军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点军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宜财采计【2013】2412号)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3】5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综合说明: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2647平方米,主要包括门厅、办事厅、办公大楼内墙、卫生间、给排水、电路等改造工程。
2、本次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点军区江南大道118号
4、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 期 要 求: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资格审查原件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只有同时具备下列全部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评标阶段,若其中任何一项条件不能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一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的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 29日17:00时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CA认证锁后,方可凭CA认证锁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下载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2月21日上午9:30 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上午9:30时。请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的备案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八、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洽谈并签署。由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洽谈并以投标人名义(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中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招标人:宜昌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开发区珠海路8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张健
联系号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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