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砂、碎石等运输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此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西山坞临时砂场砂、碎石及污泥运输招标项目。
(1)横店镇西山坞临时砂场生产的砂运输至夏阳山搅拌站。
(2)横店镇西山坞临时砂场生产的碎石运输至夏阳山搅拌站。
(3)横店镇西山坞临时砂场产生的污泥运输至东横建材砖瓦厂。
2.4 合作周期:暂定1年,具体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定。
2.5.1 运输车辆各种证件和手续必须齐全、合法,遵守交通规则。
2.5.2 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运输,尽量避开在城市主干道上运输。
2.5.3 砂、碎石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密闭或覆盖防扬尘、防遗撒措施,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砂石、碎石及污泥。
2.5.4 保持车容整洁,严禁车身、车轮带泥出场,造成路面污染。
2.5.5 遵守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5.6 投标人须有自己的运输车辆,并不得少于5辆,其中污泥运输车辆须为后八轮及以上车辆。
2.5.7 投标人须保质保量运输,若因投标人原因不能及时供货而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经营的,招标人可邀请其他单位运输,差价由投标人承担,同时向投标人收取5000元/次的罚款,并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人的运输款中直接扣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全额损失,以及售后服务相适应的能力。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及以往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
4、招标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以电子版形式发给潜在投标人。
5.2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交问题。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给潜在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14时前递交在东阳市横店镇屋基丘砖瓦厂经营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7.1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4日。
7.3 投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14时在东阳市东横建材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凭投标保证金收款单据参加竞标,当场宣布投标结果。
8、投诉监督
发现招标文件有不当要求或限定,招标人工作人员有违纪嫌疑或行为,或招投标单位有串标嫌疑或行为,投标单位均可向浙江东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举报。举报电话:黄先生 13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