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灵河长办〔2021〕4号

灵川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灵河长办〔2021〕4号

灵川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灵河长办〔2021〕4号

2021-10-20 16:00:00 来源:灵川县水利局

县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

《灵川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调整完善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成员单位将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发送到县河长办邮箱:lcxhzb@guilin.gov.cn。

??????????????????????????????????????????????灵川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灵川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调整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桂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要求,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对照市河长办的调整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对灵川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调整完善如下。

一、增加灵川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灵川县委办公室、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办发〔2017〕33号)的通知,参照国务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办函〔2021〕21号),根据机构改革后成员单位职责调整,结合我县实际,增加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3个部门为灵川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新增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县教育局:负责河湖长制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普及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知识。

县民政局:负责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引导村(居)民自治自管,指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江河湖库保护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指导江河湖库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二、调整完善灵川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

根据机构改革后相关成员单位的“三定”方案,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和商贸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灵川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县林业局、灵川水文中心站、县漓管办、青狮潭水库管理站的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完善,调整后的职责如下: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有关江河湖库保护治理重点项目,协调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相关的产业规划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按规定权限对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批、核准、备案,配合做好建立健全漓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相关工作。

县工信和商贸局负责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水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再生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协助做好河长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违法行为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司法局负责组织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及划界确权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河湖长制立法工作,指导江河湖库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协助河湖管理与保护相关法律事务。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整合县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与治理所需资金和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控制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协助做好城镇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牵头组织并实施江河湖库范围内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做好江河湖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严格水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负责严格控制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会同县水利局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灵川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监管、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执行严格的入河排污标准,推进我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施,查处违法排放污水、河道乱设排污口,组织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组织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负责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和全区重要河湖水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评价。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推进城乡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相关建设工作和运营工作,加强对全县建筑工地水污染的管理。牵头推进道光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辖区范围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镇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维修、保养好所辖沿河公路,保持路面和公路规划范围内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全县江河湖库的码头、渡口规划和设置,码头岸线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港口、航道整治、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及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负责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船舶通航安全和安全作业,对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舶违反防污染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导推进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的管理保护、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开展排查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净化处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负责指导各乡(镇)江河湖库范围内水产非法网箱养殖的排查认定及清理整治工作,整治电鱼、地笼等非法捕鱼行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卫生改厕。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配合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江河湖库保护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涉及江河湖库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涉及江河湖库的重点旅游区域、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景区等各类旅游业态的规划开发。负责全县江河湖库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规划;督促涉水旅游景区、项目的卫生达标和保洁工作。

县城市管理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各片区、乡镇做好城市建成区、乡村范围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雨污水管网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保障相关设施正常使用,防止雨污混排。

县林业局负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协调、指导、监督保护地、湿地及江湖湖库滨水带的生态保护及修复。

灵川水文中心站负责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站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评价;协助做好河长制工作所需河流水系图的编制工作。

县漓管办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江河湖库的管理保护和清理保洁等综合整治工作。

青狮潭水库管理站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青狮潭水库水面管理保护,协助相关部门抓好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域保洁和执法监管等工作。

微信图片_<a rel=********153011.jpg" title="微信图片_********153011.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室 河长制 河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