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2014、2015年度定点服务机构招标(第三包、第五包、第六包重发)招标公告

于洪区2014、2015年度定点服务机构招标(第三包、第五包、第六包重发)招标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2014、2015年度定点服务机构招标(第三包、第五包、第六包重发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沈阳市于洪区2014、2015年度定点服务机构招标(第三包、第五包、第六包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WW********/(2013)647号)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为2014、2015年度定点服务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入围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2014、2015年度定点服务机构招标(第三包、第五包、第六包重发公告)
2、采购人: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项目地点:沈阳市于洪区
4、项目概况: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评估及会计审计机构定点服务入围机构。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计划服务期:2014、2015年度
7、招标范围: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取定点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评估、会计审计机构服务入围机构,各包入围单位家数如下:
第三包(工程造价咨询):入围4家单位;
第五包(房地产评估):入围3家单位;
第六包(会计审计机构):入围4家单位;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包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第三包: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结、决算);
第五包:具备房地产估价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第六包:具备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29日、2014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8日、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2日每天8:30-16:30。
2、要求: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包(¥500元),售后不退不换。
四、计划开标时间及地点:
计划开标时间:2014年2月26日9时30分
计划开标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人:程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年大街支行
账 号:****************6
联系人:景莉婷 电 话:***-****************
传 真:***-******** E-mail:ghzbzhb@163.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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