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丰台房山区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征地拆迁评估、拆迁、拆除及监理招标公告

小清河(丰台房山区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征地拆迁评估、拆迁、拆除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的委托,对小清河(丰台房山区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征地拆迁项目评估、拆迁、拆除及监理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小清河(丰台房山区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征地拆迁项目

  二、 项目核准

  小清河(丰台房山区界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经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许可【2013】139号文批复。

  三、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丰台区永定河以西,治理起点为长辛店镇赵辛店桥南约700m处,沿现状小清河河道向南至中国人民解放军63963部队(装技所)—丰台区与房山区交界处为工程终点,工程全长约3.2公里。

  征地面积:22.15亩;永久占地:139.85亩;临时占地面积:17.42亩。具体拆迁范围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四、 标段划分

  共分4个标段:评估(含评估过程中涉及的后期咨询、答疑等工作)一个标段,拆迁一个标段,拆除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五、 招标内容

  用地范围内房屋、地上附属物的评估(含评估过程中涉及的后期咨询、答疑等工作)、拆迁、监理服务及拆除施工。

  六、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1评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7.2.2拆迁:具有国家或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屋拆迁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7.2.3拆除:具有国家或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拆除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7.2.4监理:具备水利部或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7.3具有本市类似项目评估、拆迁、拆除、监理经验;

  7.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设备能力和人员;

  7.5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7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7.8评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重大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的拆迁评估工作经验,并持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

  7.9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拆迁监理经验和业绩,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

  7.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标书取得方式

  8.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月24日—1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8.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国防大学二号院南大门)甲25号楼A1。)

  8.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4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监理标段投标人还须提交水利工程拆迁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两份水利工程拆迁监理合同的关键页,每份合同首页盖公章)。若潜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该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该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供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国防大学二号院南门进入)甲25号楼A1。

  联系人:张娉婷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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