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招标公告

丹东市振安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丹东市振安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效期:2021-10-29 至 2021-11-04
撰写单位: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丹东市振安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丹东市振安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安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丹东市振安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要求,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按照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养的模式组织实施。

根据振安区农业农村局 振安区财政局制定的《丹东市振安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培育高素质农民22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40人,专业生产型30人,技能服务50人(村“两委”成员)。此次采购一家具备经过市、区农业农村局认证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培训机构。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74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此项目分别于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8日三次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在报名截止时间均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

按照《丹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丹东市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丹采财【2018】167号)第三条第二款第2项文件规定,申请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丹东金色麦田田园综合体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窑沟村三队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初醒世、苏栩烨、韩志义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丹东市振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大街678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术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大街678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吕秀萍

联系地址: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民培育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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