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0611-BZ
130*****0605采购计划编号:13C0013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园博园清扫保洁服务(第二次)采购人: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四年一月 目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1一、招标项目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五、投标保证金2六、投标有关规定3七、联系方式4八、现场勘查4第二篇 服务需求5一、采购项目内容: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范围及基本要求5二、范围5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8一、实施时间、地点8二、考核8三、付款方式15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16一、评标方法16二、评标标准18三、无效投标条款19四、废标条款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21二、招标文件21三、投标文件21四、开标23五、评标24六、定标24七、中标通知书24八、关于质疑和投诉25九、招标代理服务费25十、交易服务费26十一、签订合同27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28一、经济文件30二、资格文件31三、商务文件34四、技术文件(格式自拟)39五、其他40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重庆市财政局委托,对重庆市园博园所需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及内容投标最高限价(万元/年)服务期(年)投标保证金(万元)1清扫保洁服务4001年4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壹级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许可证》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关于投标报名投标报名统一采用在开标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具体规定如下: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1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投标报名的费用在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2、投标报名费为:300元/份(报名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如递交投标文件后未交纳报名费,则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免费提供招标文件)。3、供应商在投标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后即拥有投标人身份。(二)投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三)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8日北京时间10:00(四)开标时间:2014年2月18日北京时间10:00(五)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规定,实行投标保证金定期、定额囤缴。具体缴纳方式如下:进行投标保证金囤缴的投标人,需以贰万圆(20,000)的保证金数额缴纳至以下账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固定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应保证囤缴保证金的数额恒定,如不足则应补足,否则会影响以后项目的投标有效性。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账号:
****************119注:投标人囤缴的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不必再提交保证金(招标文件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六、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4、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
********。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白 帆邮编:400020电话:(023)
********9传真:(023)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二)采购人: 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联系人:刘祥彬电话:(023)
********(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 刘祥彬,电话(023)
********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石元军白帆电话:
********9八、现场勘查时间: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 15 日工作时间集合地点:重庆园博园主大门联系人:刘祥彬联系电话:(023)
********138*****126注:1、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第二篇 服务需求一、采购项目内容: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范围及基本要求二、范围(一)园区所有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各经营服务点外地面、休闲场地、人行便道、入口广场及周边区域的清洗、清扫、保洁及垃圾清除;路面苔藓、杂草的铲除清扫等。花展、会展的布展和拆展时残留的弃物的清除;园区绿化修枝整形后残留的较小且少量的残枝落叶的清扫,摊点外游客丢弃的垃圾清运(摊点营业自产垃圾如需乙方处理,乙方应在甲方的督导下与经营者商定合理费用)等工作。(二)园博园内(含展园内)所有绿地内白色、生活垃圾收集及草坪、麦冬地被内遗落枯枝落叶的清扫和收集清运。(三)主展馆、龙景书院、重云塔、售票亭、巴渝园、其它所有展园、展馆、廊厅、亭廊等所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清洗(立面高度3米范围),室内地面、地毯、墙面、廊道、门窗及所有楼梯间、电梯轿厢、扶手、栏杆、梯道、阳台、平台等公共游览观景区域等的清扫、保洁、擦拭、冲洗、拖地等工作。园博园内所有雕塑、小品、花盆、花台、石材台面的清扫擦拭清理。主展馆所有镜面花岗石、大理石须做1年地面镜面特殊处理2次。办公楼区域PVC地面需做上蜡处理1次。家具、座套、地毯需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日常保养、清洁和处理,全面清洁保养1年不低于4次。(四)园内坐椅、坐凳、桌、指示牌、标识牌、导游牌、宣传牌、路灯、园灯、配电箱及健身运动工具、墙砖、电梯轿厢、消防栓箱、电灯开关等清洗、擦拭;园内所有果皮(垃圾)箱清洗、清倒和擦拭。(五)园区内所有厕所(含移动公厕)的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包括厕所内搁放蚊香、檀香、熏香,喷洒空气清新剂等。(六)园区内所有固定公厕化粪池清掏。要求所有化粪池1年清掏不低于1次。须安排专人对化粪池进行日常监管,对使用频率高的厕所化粪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掏,保证化粪池不溢污水,确保化粪池正常使用。(七)园博园内“四害”清杀工作。(八)园区内水体(不含龙景湖)清洁清漂、清洗和定期换水等工作。龙景湖水域以外区域,坝体及周边环境清扫保洁。(九)整个园区的垃圾无公害化处置。负责协调环卫部门将园区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站进行处理。(十)安排专人(至少1人)每天喂养园区内饲养的水禽。并每2月提供水稻、小麦、玉米、鸡饲料各200斤。包括喂养所需船只等费用。(十一)提供会议服务人员4名,为有关会议、办公提供服务。三、清扫保洁面积:约167公顷,其中约140公顷绿地只负责草坪和麦冬落叶和绿地内生活垃圾。四、保洁时间要求:(一)普扫及清洗工作必须在每天早上8:30以前完成。(二)保洁时间定为每天9:00-20:00。五、保洁所需材料乙方保洁所需的所有工具、设备、耗材、机械、作业车等均在招标范围。(一)清洁工具:含玻璃刮、抹水器、地面铲刀、工作警示牌、清洁水桶、地拖、大扫把、小扫把、清洁毛巾、垃圾收集筐、撮箕、尘推、地刷等。(二)清洁设备:含长铝梯、伸缩杆、石材打磨机、多功能清洗机、高压水枪、多功能清洗机、拖光机、吸水机、垃圾压缩箱、落叶吹风机、水体吸尘器等各1个以上。(三)清洁机械:1.必须长驻重庆园博园的机械设备:扫地车(机动或电动)1台以上、洒水车1台、垃圾清运车(园内用电瓶车2台,园外机动车1台),园区内电瓶工作用车(13座)2台以上。2.因园区作业需要提供机械设备:吸粪车1台。(四)卫生用品耗材:公厕檀香、卫生球、空气清新剂、垃圾箱垃圾袋、果皮箱垃圾袋,移动公厕打包带,主展馆办公区、会议区厕所卫生纸、卫生球、檀香、空气清新剂、洗手液,现代园、游客服务中心、国际园、荟萃园、绍兴园、西部园(6号公厕)、江南园(1号公厕)、东门、龙景书院等9个厕所须在每周安装大卷筒纸2个,洗手液1瓶。(五)垃圾中转箱:提供两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箱。(六)以上工具及其它未列入的清洁工具及设备等。备注:以上清洁设备、清洁机械在中标后60日内必须到位,其余在进场前5日内全部到位。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按时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投标人承担。六、本次招标服务期限:1年七、预计人员数量:管理员、保洁员、驾驶员、会服人员预计需130人左右(具体人数由各参加政府采购的单位根据作业内同和岗位设置自行安排,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20人,否则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人员必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并具备应具备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项目经理)证书;片区主管2名;内勤1名;驾驶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九、标准: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同时,垃圾处置应符合其相应规定。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地点(一)服务期:一年(二)实施地点:重庆园博园二、考核(《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考核实施细则》)分部名称考核标准扣分原因扣分数(分)其它处理园博园室外环境每天早上8:30以前,完成园内室外硬质区域的普扫工作。车行道、桥梁、隧道等车辆可达区域实行全面机扫。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和甲方要求增加普扫频次。未在早上8:30以前完成普扫-1 车辆可达区域未实行全面机扫-1 不按照甲方要求增加普扫频次-1 公园车行道、桥梁、隧道等车辆可达区域每周机械洒水至少1次,如遇夏季高温,粉尘较大等特殊情况,应适当增加洒水和喷雾次数,达到降尘降温效果。道路每月至少1次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用高压水管在夜间对道路全面冲洗(刷)。道路遇严重污染时,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冲刷、清楚污迹。如遇特殊情况,应甲方要求增加冲洗(刷)频次。不按照要求对车辆可达区域进行每周冲洗1次-1 不按照要求对车辆可达区域进行每月全面冲洗(刷)或不在规定时间段进行冲洗-1 遇特殊情况不按甲方要求增加冲洗(刷)频次1次-1 遇道路污染,超过30分钟仍未到现场进行处理的-1 普扫完成后,至21:00期间(特殊情况应加长保洁时间)采取网格化定员定岗方式巡回捡拾或清扫硬质路面和绿地内垃圾。甲方检查时工作人员不在岗1次-1 车行道道路、桥梁、隧道整体清洁见本色,无垃圾杂物、污渍、积尘和积水;路沿石立面和边角无泥迹;排水篦及周边无垃圾尘土和积水,亮桥亮角;排水明沟卵石内无垃圾、泥尘等杂物。道路每500㎡出现垃圾2处-0.5 道路出现污渍、积尘或积水达1平方米-0.5 水篦、排水沟卵石内、道路路沿石等每200米出现明显尘土、泥沙、垃圾等2处-0.5 人行便道、广场、公园入口及周边等硬质区域无垃圾、泥迹、杂物、油渍和污水横溢现象;亭廊、小品、指示牌、标识牌、栏杆、灯饰、坐椅等园林设施外观整洁,无污迹、积尘、蜘蛛网和无乱涂乱画、乱张贴;栏杆无积尘和污渍;果皮箱箱体及设施点周围整洁,箱内垃圾不超过箱容量的2/3。硬质区域内每500㎡出现垃圾2处-0.5 硬质区域出现污渍、积尘或积水达1平方米以上;栏杆、指示牌、灯饰等园林设施有明显污迹2处-0.5 果皮箱体较脏或出现果皮箱周围垃圾满溢、洒落等现象1处以上-0.5 园林建筑、小品及园林设施上出现乱涂乱画或乱张贴1处-0.5 园博园室外环境园博园开园时间段不能采用大扫帚保洁,避免造成路面扬尘二次污染开园时间采用大扫帚保洁,造成扬尘污染-0.5 园内绿地、花坛、花钵、水池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草坪范围内无枯叶、腐叶等,乔木无悬挂物,水体无漂浮物。绿地、花坛、花钵、水池内出现白色垃圾、烟头、泥沙等杂物2处;或乔木上有悬挂物2处;或管辖范围内水体内出现漂浮物2处。-0.5 草坪每500㎡内有明显枯叶腐叶沉积2处-0.5 员工故意将道路清扫尘土扫入水篦、边沟或道路绿地内1次-1 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当雨量降小时应立即到工作岗位坚持工作,保证路面清洁。雨后道路淤泥应在雨停后半天内清除,所有浮土应在1天内清扫干净。雨后不按规定时间要求清除垃圾、泥土1次-1 利用规定的封闭式垃圾收集工具、收运机械进行园内垃圾收集和清运。使用竹筐收集垃圾或采用滚珠车收运垃圾1次-1 建筑内外环境定期或不定期对建、构筑物外立面(立面高度3米范围内)及玻璃门窗进行清洗,保证建、构筑物外观立面干净、整洁,无泥尘、污渍及乱涂乱画、乱张贴。建、构筑物外观立面(立面高度3米范围内)有泥尘、污渍或乱涂乱画、乱张贴1处-0.5 地面无垃圾、尘土、口香糖和粘合物,无污物和污渍、积垢,光亮度达到规定要求,地板必须保持干爽。发现地面有垃圾、尘土、口香糖或粘合物,地面光亮度不足1处(次)。-0.5 墙面油漆、瓷砖及金属墙面无可去除的污物、灰尘、涂鸦及可见污渍,高处无蜘蛛网、液体污渍,无黄色水痕,瓷砖水泥勾缝部位无赃物和积垢。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各种材质金属表面(把手、门框等)镀铬、不锈钢等金属表面庆无水痕和手印及粘贴的口香糖、标签,无可去除的污迹,并保持光亮等。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建筑内外环境使用专用设备、工具对主展馆办公区石材地面进行翻新,每年一次,合同开始后第10个月实施完成未按规定使用专用设备、工具进行翻新1次-10 壁画壁饰无尘土及蜘蛛网,各种材质天花板(包括天花板上安装的空调、通风口篦子、扬声器、照明灯具和其他电器,灯具反光板和换气扇等)无可视污垢、无积尘、无蜘蛛网。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外围玻璃、玻璃门窗、玻璃隔断等要求清洁明亮、无可视污垢、无手印、无污渍和粘贴物。窗框、窗架无尘土堆积。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柜台应保持无污、垃圾、污渍、口香糖及废标签等。柜台下部应无污垢。柜体表面及附属设施不能有灰尘、粘纸及其它粘贴物,金属设施要保持清洁光亮。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电梯轿厢地面应无垃圾。不锈钢表面应保持高度光洁,无水痕、手印、污迹等。镜面和招贴玻璃表面光洁。墙壁及天花板应无尘土。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保洁车应整洁干净并配备工作所需各项物品。设备本身应保持整洁并处于良好的保养状态。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发现下水管道堵塞应立即上报,可以自己疏通的应立即疏通如发生可自行解决但未解决造成下水道堵塞现象1次-1 龙景书院、主展馆等重点物业会务区域饮水杯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供应充足,不得出现短缺现象,饮水机整体应保持无水迹、无杂物、光明清洁。周围环境整洁卫生,地面清洁无杂物。饮水机应每日消毒。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发现未按要求对饮水机进行每日消毒。-1 清倒纸筐垃圾并及时更换垃圾袋,纸筐内的垃圾不能超过筐体的3/4。发现未达要求1次-1 厕所(卫生间)管理及化粪池管理卫生间大小便池和洗手池应无浮垢、污垢、水垢和清洁剂残留物。便器洁净,无污垢、无尿碱。发现未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洗手台表面应无水渍、污水、霉斑。出现问题应在15分钟内清理完毕。洗手池使用专用清洁剂全面擦洗池子内外和上下水管道及镀铬部件。水龙头把手应擦亮。发现未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溢流口和存水弯应无污物和尿酸结构。发现未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镜面应无污迹,水珠、手印、尘土要及时清除。烘手器表面光洁、无污渍。发现未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正确使用喷香罐、空气清新剂。发现未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对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进行管控,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发现故障未及时上报造成影响、造成损失-1 每日使用专用产品消毒。未使用专用产品消毒-1 卫生间墙面、天花板及通风口应无尘、无污渍、无蜘蛛网,卫生间内无异味并每日消毒;卫生间所有位置无污物、尘土、霉斑,油垢和积垢。地面应保持干燥。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0.5 在客流高峰时段,保洁员应在定点作业的基础上在各个卫生间进行不间断的巡视和保洁工作。出现问题应在15分钟内清理完毕。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1 卫生间必须设专人负责清洁保洁及日常维护。发现未设专人1次-1 卫生间拖把专用,且应用颜色区分。卫生抹布分色区分保洁区域。水桶分色保洁区域。发现未按该要求-1 厕所(卫生间)管理及化粪池管理特定区域卫生间皂液罐每日早晨园区运行前半小时要加满皂液罐。皂液罐摆放整齐。皂液罐的内外定期彻底清洁。发现皂液罐未达到罐容积的1/5或未对皂液罐清洁一次-0.5 指定供应卫生纸的地方,应保证卫生纸的供应,纸架(盒)无污迹、尘土。上纸前保洁员应洗净双手。发现不合格1次-0.5 每个厕间放置垃圾篓,框内垃圾不能超过2/3。清倒垃圾并彻底清洗筐体,保持卫生干净。纸篓内的垃圾袋要及时更换。发现不合格1次-0.5 安排专人对化粪池进行日常监管,采取不定期清掏方式随时进行化粪池处理,保证化粪池不溢污水,确保化粪池正常使用。发现不合格1次-1 化粪池清掏应在夜间无游客的时间段进行,减少因化粪池清掏影响周边环境和游客正常游览。发现不合格1次-1 化粪池清掏运输应安全文明作业。化粪池清掏彻底,装车时粪便不外溅、不洒漏,车走后立即清扫现场,无粪便污物。清掏结束后,池盖、沟盖、井盖应及时盖紧,清洁作业现场,并对井口进行彻底消毒。清掏后排水管道通畅,并留有一定流体作为发酵剂。发现不合格1次-1 垃圾中转及无害化处理垃圾中转站无明显外溢垃圾,无积水、污水和异味。垃圾清运工应每天按时将垃圾收集装车送至垃圾站,垃圾站内对垃圾应及时压缩封装,当天垃圾必须在当天内运输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站地面及外通道必须随时冲洗,保证地面干净、无油污、泥尘、污物等。垃圾站内有明显外溢垃圾、污水、积水、异味或未达到标准1次-2 垃圾站内当天垃圾未按要求及时处理后运输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1次-5 排水管网园博园内排水边沟无垃圾杂物,无烟头、异味,水篦及滤网无泥沙、污垢。排水管道无因垃圾、泥沙等原因堵塞,排水正常。定期清理排水检查井,不影响正常的排水功能。排水边沟有垃圾杂物、烟头或异味2处,水篦及滤网有泥沙、污垢2处。-0.5 排水管道因垃圾、泥沙等原因堵塞1次,排水检查井因不及时清掏造成排水不正常1次。-1 工作人员及服务、物业管理统一穿戴甲方认可确定的服装,并佩戴统一发放的工作牌;上班时间不穿拖鞋,凉鞋;头发干净、整洁,不留怪异发型和色发,男员工应留短发,女员工长发应束起,且不能浓妆艳抹;保持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发现工作人员仪容仪表不符合标准1次-0.5 服务人员主动服务,礼貌待客,亲切自然、不卑不亢。遇游客询问时回答问题应准确、耐心、有问必答,对游客态度不生硬、不刁难,不与游客发生争执;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游客提供方便,对游客一视同仁,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发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未达到标准要求1次-0.5 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有效投诉1次,但妥善处理的-1 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有效投诉1次,且未得到妥善处理造成影响的。-2 工作人员不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做到说话轻、操作轻;要嘴勤、眼勤、腿勤、手勤;工作期间不串岗、空岗,不扎堆聊天。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打闹嬉戏,或工作期间串岗、空岗被发现1次-1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用普通话与游客交流,严禁粗话、脏话。发现在工作中讲粗话或因讲粗话被游客投诉1次-1 保洁员须使用不同颜色的抹布、托帕清洁不同区域。特别要区分清洁饮水机、卫生间洁具、办公室柜台三类项目所施工的抹布。不按照要求分类使用清洁工具1次-1 作业人员不遵守园区管理,不得破坏、损毁园区设施、花草树木;不得采摘园区内果子;不得偷盗园区植物、设施、设备等;不得翻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的手段进出园区。违反规定1次-2如造成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灭四害室外每2000米内鼠迹不得超过5处;室内每15平方米内鼠洞、鼠类、鼠咬等痕迹不超过2%。园区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不超过3个;每视野范围内成蚊不超过2只;视野内成蝇不超过5只;蝇累滋生地得到有效消毒和整治,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处。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1 园内垃圾箱、垃圾桶、临时垃圾站及下水道等处,检查蟑螂成虫或幼虫不超过5处,平均每处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处-1 应急事件处理如遇紧急迎检、园内暴露垃圾应急、交通安全、极端天气应急等情况,应全力配合开展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进行临时调整,并增加机动人员进行协助。相关机械作业应在检查前2小时完成作业离场。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次-5 安全文明作业保洁公司应有完善的《安全文明作业方案》、《员工安全作业手册》报甲方备案,对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文明作业教育和培训,并做好记录。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次-1 保洁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考核,执行日查、月查工作机制。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员工,要严肃教育、严格处罚。(以上工作应有相应记录)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次-1 正确执行机械驾驶规程,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或作业时要集中精力,严禁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定期对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次-10并追求相关人责任弯道、边沟、隧道、桥梁路段作业应多人配合作业,且作业时应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次-3 作业人员作业时不得随意穿行车行道路,严禁在隧道内、隧道口等危险地段随意穿行,隧道内保洁作业,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次-1 安全文明作业作业时应全面观察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带应小心作业或回避,并及时报告。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次-1 严禁作业人员在作业中饮酒或饮酒后4小时内上班作业。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员工不能上岗作业。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次-2 高温天气作业,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防暑降温药品,做好各种防暑降温措施。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1次-1 作业人员在园区临时休息点临时使用电器等,电器功率不得超过休息点能提供最大功率的60%,在使用时须安排专人看管,使用后立即拔掉电源。发现违反操作要求或使用功率过大电器1次-2 合同期间一般安全作业事故控制在5次以内,不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1次-5并由物业公司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重大安全事故1次-30并由物业公司承担一切损失投诉及曝光物业公司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做好保洁、物业管理工作。因物业公司管理问题造成保洁、物业管理质量低下,被游客有效投诉1次-2 因物业公司管理问题造成保洁、物业管理被相关部门口头批评或书面通报1次-10发生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物业公司管理问题造成保洁、物业管理被媒体曝光1次-15发生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节约水电清扫保洁人员在使用水电的时候必须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不使用器具时关闭电源和用水。发现浪费水或电1次-2 三、付款方式工作满一月后,甲方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它物业管理相关规定、《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考核实施细则》(合同附件)对乙方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同时根据情况组织集中检查。按照《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行每月考核,考核按100分值进行打分,乙方当月得分达到97分,甲方全额支付乙方当月合同款;当月得分94—97分(不含97分),甲方以97分为基准,按照200元/分扣罚乙方合同款;当月得分90—94分(不含94分),甲方以97分为基准,按照1000元/分扣罚乙方合同款;当月得分80—90分(不含90分),甲方以97分为基准,按照5000元/分扣罚乙方合同款;当月得分60-80分(不含80分),甲方以97分为基准,按照10000元/分扣罚乙方合同款;如评分低于60分,甲方扣罚当月全部合同款,并终止合同。如乙方连续2个月得分在80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按照上述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综合评定,乙方按评定结果的金额于次月8日前出具有效发票,甲方于该月的18日(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上月物业服务费用。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做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集中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50%)5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清扫保洁方案(8 %)8①全面性2分:清扫方案应包含项目的保洁方法、设备、劳动力计划、保洁质量、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等。②可行性2分:清扫保洁方案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作业的划分,各项交叉作业的可操作性、合理性。③针对性2分:清扫保洁方案要突出重点、难点内容,包括确保质量的质量保证体系要健全有效;并根据特点,根据园区实际,对其人员的合理安排,园区安全文明作业、保护环境、降低对游客的影响的办法有效、针对性强。④先进性2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节约成本、保护环境的程度,其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如何。每项按优、良、中、差进行评分,其中“优”得2分;“良”得1.5分;“中”得1分;“差”得0分。3商务部分公司资质和实力(29%)29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4、投标人在管项目有公园、广场类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人民币以上(含200万),每有一个加2分,最多得6分。5、投标人在2011年—2013年期间承接的项目获得国优的,每1个得1.5分,最多加6分。6、投标人公司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制度和控制措施等得4分;制定有服务标准,但体系和制度不够完善得2分;无服务标准、体系文件及制度不得分。7、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担任公园、广场类清扫保洁项目经理1年以上加2分,2年以上加4分。最多加4分。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2012年上缴税金在1000万以上的加1.5分;2012年缴纳社保资金在1000万以上得1.5分。低于1000万的不得分。(3分)1、相关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2、须提供合同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3、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专业设备(13%)131、有驾驶式扫地车2台得1分,3台得2分,4台得3分,提供1台或未提供本项得0分。2、有洒水车2台得1分,3台得2分,4台得3分,提供1台或未提供本项得0分。3、有垃圾清收车2台得1分,3台得2分,4台得3分,提供1台或未提供本项得0分。4、现有电瓶工作车2台得1分,3台得2分,提供1台或未提供本项得0分。5、现有电动扫地车2台得1分,3台得2分,提供1台或未提供本项得0分。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如设备属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且已租赁期不得低于1年。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十)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
********。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4、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50天内。(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副本和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执行。中标人应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按照服务2年期限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
*******.05%0.05%0.05%
*******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0.45%=2.25万元(2000-1000)×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 3.2 2.25 2.5=9.45(万元)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2]361号文件执行。交易服务费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渝价[2012]361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 0.38 0.45 3.4 1.6=5.93(万元)十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合同按照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范本进行完善后签订。5、采购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在签订合同前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给采购人。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6、合同签订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间中标人未能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合同,采购人随时有权解除合同。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格式)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诚信声明(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报价函(格式)。(二)纳税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三)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四)企业荣誉情况。(五)商务响应情况表.(六)投标服务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物业管理整体设想与策划。(二)各项管理指标及措施。(三)人员的配备、培训与管理。(四)建筑本体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五)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六)安全、消防及车辆的管理。(七)绿化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八)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九)会务管理(十)文报收发管理(十一)应急预案五、其他(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二)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分包名称服务期服务费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服务地点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表开标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该表可扩展为其他分包。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三、商务文件(一)投标报价函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我方收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1.我方现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2.如果我方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的责任。3.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在公开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6.我方同意按照下述比例安排工作人员从事保安服务工作: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该项目报价为:投标人(公章):地址:电话: 传真:年 月 日(二)纳税证明文件(三)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服务期用户满意度注:本表可由投标人自行扩展,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四)企业荣誉情况。(五)商务响应情况表(格式自定)(六)投标服务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名称招标服务商务要求投标服务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格式自拟)五、其他(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应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服务合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甲方 (委托方):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单位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景路1号法定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受委托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乙方为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服务的承包单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指定区域清扫保洁(详见本合同第二章)服务项目一事达成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二条基本情况物业名称:重庆园博园物业类型:清扫保洁坐落位置:重庆市北部新区龙景路1号第二章 服务事项、范围及内容第三条园区清扫保洁服务包括园博园围墙(或围网)范围内(公园入口延伸至车行道路沿)的车行道、桥梁、隧道、广场、各经营服务点外地面、休闲场地、人行便道等所有室外公共环境(含展园)的清扫保洁;园博园范围内所有建筑、构筑物(含展园内建构筑物)的外立面(立面高度3米范围)清洗、室内环境清洁卫生,停车场(库)的清扫保洁;园博园内所有绿地的白色垃圾收集清理和草坪内枯枝落叶的清除;园博园内所有厕所的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化粪池清掏工作;园博园所有水体(不含龙景湖水面范围)清洁卫生管理;园博园收集垃圾的无公害化处理并输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园博园区域内的“灭四害”等。具体事项如下:(一)园区所有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各经营服务点外地面、休闲场地、人行便道、入口广场及周边区域的清洗、清扫、保洁及垃圾清除;路面苔藓、杂草的铲除清扫等。花展、会展的布展和拆展时残留的弃物的清除;园区绿化修枝整形后残留的较小且少量的残枝落叶的清扫,摊点外游客丢弃的垃圾清运(摊点营业自产垃圾如需乙方处理,乙方应在甲方的督导下与经营者商定合理费用)等工作。(二)园博园内(含展园内)所有绿地内白色、生活垃圾收集及草坪、麦冬地被内遗落枯枝落叶的清扫和收集清运。(三)主展馆、龙景书院、重云塔、售票亭、巴渝园、其它所有展园、展馆、廊厅、亭廊等所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清洗(立面高度3米范围),室内地面、地毯、墙面、廊道、门窗及所有楼梯间、电梯轿厢、扶手、栏杆、梯道、阳台、平台等公共游览观景区域等的清扫、保洁、擦拭、冲洗、拖地等工作。园博园内所有雕塑、小品、花盆、花台、石材台面的清扫擦拭清理。主展馆所有镜面花岗石、大理石须做1年地面镜面特殊处理2次。办公楼区域PVC地面需做上蜡处理1次。家具、座套、地毯需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日常保养、清洁和处理,全面清洁保养1年不低于4次。(四)园内坐椅、坐凳、桌、指示牌、标识牌、导游牌、宣传牌、路灯、园灯、配电箱及健身运动工具、墙砖、电梯轿厢、消防栓箱、电灯开关等清洗、擦拭;园内所有果皮(垃圾)箱清洗、清倒和擦拭。(五)园区内所有厕所(含移动公厕)的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包括厕所内搁放蚊香、檀香、熏香,喷洒空气清新剂等。(六)园区内所有固定公厕化粪池清掏。要求所有化粪池1年清掏不低于1次。须安排专人对化粪池进行日常监管,对使用频率高的厕所化粪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掏,保证化粪池不溢污水,确保化粪池正常使用。(七)园博园内“四害”清杀工作。(八)园区内水体(不含龙景湖)清洁清漂、清洗和定期换水等工作。龙景湖水域以外区域,坝体及周边环境清扫保洁。(九)整个园区的垃圾无公害化处置。负责协调环卫部门将园区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站进行处理。承包区域内所有垃圾清运入甲方指定的西入口垃圾中转站,并按甲方要求每天除渣打包及上车,清运到垃圾处理场无公害处置,不准垃圾在园区中转站过夜。第四条水禽管理安排专人(至少1人)每天喂养园区内饲养的水禽。并每2月提供水稻、小麦、玉米、鸡饲料各200斤。包括喂养所需船只等费用。同时,对水禽的数量、生长情况每日进行观察,发现异常货数量减少应立即报告,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会议服务包括提供迎宾和礼仪、端茶倒水、日常清洁及会议室地毯清洗、会议椅清洗、材质保养等特殊处理。提供会议服务人员4名。第六条 工作时间园区所有需要清扫或清洗的地方,普扫及清洗工作必须在每天早上8:30以前完成,做到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泥沙,无淤泥,无香口胶。随后全天跟踪保洁。第七条 清洁工具及设备,卫生用品及耗材(一)清洁工具:含玻璃刮、抹水器、地面铲刀、工作警示牌、清洁水桶、地拖、大扫把、小扫把、清洁毛巾、垃圾收集筐、撮箕、尘推、地刷等。(二)清洁设备:含长铝梯、伸缩杆、石材打磨机、多功能清洗机、高压水枪、多功能清洗机、拖光机、吸水机、垃圾压缩箱、落叶吹风机、水体吸尘器等。(三)清洁机械:1.必须长驻重庆园博园的机械设备:扫地车(机动或电动)1台以上、洒水车1台、垃圾清运车(园内用电瓶车2台,园外机动车1台),园区内电瓶工作用车(13座)2台以上。2.因园区作业需要提供机械设备:吸粪车1台。(四)卫生用品耗材:公厕檀香、卫生球、空气清新剂、垃圾箱垃圾袋、果皮箱垃圾袋,移动公厕打包带,主展馆办公区、会议区厕所卫生纸、卫生球、檀香、空气清新剂、洗手液,现代园、游客服务中心、国际园、荟萃园、绍兴园、西部园(6号公厕)、江南园(1号公厕)、东门、龙景书院等9个厕所须在每周安装大卷筒纸2个,洗手液1瓶。(五)垃圾中转箱:提供两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箱。(六)以上工具及其它未列入的清洁工具及设备等。备注:以上清洁设备、清洁机械在中标后60日内必须到位,其余在进场前5日内全部到位。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按时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投标人承担。第八条服务要求及标准乙方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考核实施细则》(合同附件)进行管理。第三章 服务期限及有效事项第九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2014年3月1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期限为贰年。第十条乙方签定合同前向甲方交付的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予以全额无息退还。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按合同规定对乙方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有关承诺及其相关内容和事项进行监督。(二)甲方对乙方的会议服务、环境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进行指导。(三)若乙方未达到规范标准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四)甲方有教育职工把收集垃圾放在指定地点和养成不随地乱扔、乱吐等良好卫生习惯的义务。(五)甲方在符合重庆园博园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为乙方清扫服务人员提供工作用电、用水。乙方工作人员的办公、生活用水、用电费用按表计价,由乙方按月如实交纳给甲方。(六)甲方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负责提供办公房、工具房、管理房、员工宿舍等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统一规定支付甲方租金。(七)甲方指派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各片区组长对乙方保洁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传达给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协调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事宜。(八)协助乙方协调工作范围内的关系。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须指派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素质良好的专业人员,进驻本项目,清洁人员年龄最高不得超过50周岁(如因乙方特殊需求,并在甲方人员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用工条件)。特定区域的会议服务、保洁人员女性须形象气质好、男性须年轻力壮。项目经理应具备应具备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项目经理)证书,驾驶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二)乙方对负责保洁、会议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网格化定员定岗管理,须提交定员定岗工作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明和负责区域等资料给甲方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人员变动,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资料,并在甲方办理临时工作证,凭该工作证入园作业服务。(三)乙方负责编制保洁、会议服务、安全作业管理及专项服务的方案,报经甲方审定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清扫保洁专项管理业务转包或将本服务业务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五)乙方自备合同范围内所有的清洁机具、工具及相关的设备及耗材等。(六)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在工作区内点火焚烧垃圾、树叶、废纸及杂物等。同时要制止其他人员在垃圾桶、箱范围以及其他部位点火焚烧杂物。(七)乙方所有工作人员须着醒目的统一工装(由乙方自己解决),挂牌上岗。乙方工作人员需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若乙方工作人员与游客发生争吵、打架等事件,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八)乙方与自己员工之间发生劳动纠纷,员工违法乱纪,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九)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花木维护工作,制止游客对植物、绿地的破坏行为,避免游人攀摘花木、践踏草坪等。如发生极端天气造成园内植物倾斜、倒伏等现象,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管理人员处理。(十)乙方工作人员在岗时期,应配合甲方做好厕所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预防水龙头等公共财物被偷盗或遗失。(十一)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服从甲方对整个园区的管理,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人,切实保护游客和员工的安全,自行承担一切安全法律责任,并在本合同签订时与甲方另行签订《安全责任书》。(十二)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操作,自负安全责任(具体按另行签定的《安全责任书》执行)。(十三)乙方须选派一名驻场清扫保洁经理具体安排、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及会议服务情况,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日常工作联系。(十四)乙方公司经理每月至少来甲方一次,双方进行工作协调或意见交流工作,检查承包工作情况等。乙方现场经理每半月一次与甲方管理人员一起检查承包范围内工作,对检查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十五)乙方工作人员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务管理等。(十六)乙方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制定工资标准,并按照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相关保险。(十七)乙方须做到人走电断、随手关闭水龙头等日常行为,注意节约水电。第五章 服务费用第十三条 承包金额及付酬办法(一)承包金额每个月的承包费共计人民币 元(含税),大写:。承包费用实行包干价。该费用含乙方承包期间(含法定节假日)所有机械费、工具费、耗材费、清扫及人员费、加班费、劳动保险费及五险费,园内垃圾清运及按照环卫部门要求运输至指定渣场的处置费,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二)付酬时间:工作满一月后,甲方按照《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按评定结果于次月的18日(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支付乙方上月清扫保洁服务费用。(三)付款方式:乙方出具有效发票,甲方转帐支付到合同约定公司帐户。(四)以后有新增的人员、任务及政策变动,依据乙方所报并经甲方认可的价格执行,如原报价中没有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合同双方若不遵守本合同之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全额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支付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违约金给对方。 第十五条 乙方若不按合同及环卫管理有关规定搞好保洁卫生质量,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同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工作人员。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款要求进行管理,造成乙方工作时间内相关设施、设备丢失的现象,乙方应按照总价的50%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五)款规定造成劳动纠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六条甲方若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除应付当月款外,还应承担当月款的3%的违约金。第十七条除上述违约责任外,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除向对方支付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外,如有严重违约行为,同时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十八条 清扫保洁检查 甲方安排专人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考核实施细则》(合同附件)对乙方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同时根据情况组织集中检查。按照《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按100分值进行打分,乙方当月得分达到97分,甲方全额支付乙方当月合同款;当月得分94—97分(不含97分),甲方以97分为基准,按照200元/分扣罚乙方合同款;当月得分90—94分(不含94分),甲方以97分为基准,按照1000元/分扣罚乙方合同款;当月得分80—90分(不含90分),甲方以97分为基准,按照5000元/分扣罚乙方合同款;当月得分60-80分(不含80分),甲方以97分为基准,按照10000元/分扣罚乙方合同款;如评分低于60分,甲方扣罚当月全部合同款,并终止合同。如乙方连续2个月得分在80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一)甲方专项工程建筑垃圾由甲方自行清运,若委托乙方清运,费用另计。(二)清洁机具、工具及设备、卫生用品及耗材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但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了重大损失及恶劣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一)乙方无故1日以上不打扫所有范围内卫生的。(二)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且又不纠正的。(三)乙方工作质量经甲方考核连续2月未达到80分,或合同期内有3个月未达到80分,或出现1个月未达到60分。(四)乙方私下将承包权转让给他人,甲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还有权拒付承包金和要求乙方退还已付的所有承包金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第二十二条 甲方无故未按承包合同支付承包金,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第二十三条 甲方不按合同要求,故意发难,乙方可向相关部门诉求。第二十四条 如有新增加的清扫保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并在不违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期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第二十五条 因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等不可抗拒因素及政府政策等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中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可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第二十九条合同期满,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的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若不续订合同,则双方在合同期满的20日内完成移交,本合同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另有《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考核实施细则》和《安全责任书》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不含附件)共拾壹页,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服务安全责任书一、责任要求在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服务工作中,乙方应将安全作业工作放在首位。按照“谁承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全面狠抓落实安全责任,狠抓重庆园博园保洁及会议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质量,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园博园开园期间安全、和谐和稳定。 (以下简称乙方)就重庆园博园会议服务和保洁服务工作综合安全责任管理事项与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订立此责任书。二、责任目标合同期间一般安全作业事故控制在5次以内,不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三、 责任内容(一)制度建设乙方应编制完善的《安全文明作业方案》、《员工安全作业手册》报甲方审查同意后,按照甲方审查同意的《安全文明作业方案》和《员工安全作业手册》开展园博园会议服务和保洁服务工作。(二)安全教育1. 乙方应定期召开安全作业职工大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文明作业教育,增强职工安全作业意识,培养职工安全作业方式,有效降低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 凡新入员工,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在意外保险办理生效后方可安排其现场工作。严禁未经培训或未办理意外保险人员上岗作业。(三)具体安全责任1. 保洁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考核,执行日查、月查工作机制。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员工,要严肃教育、严格处罚。2. 正确执行机械驾驶规程,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或作业时要集中精力,严禁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定期对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3. 弯道、边沟、隧道、桥梁路段作业应多人配合作业,且作业时应摆放安全警示标志。4.作业人员作业时不得随意穿行车行道路,严禁在隧道内、隧道口等危险地段随意穿行,隧道内保洁作业,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5. 作业时应全面观察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带应小心作业或回避,并及时报告。6.严禁作业人员在作业中饮酒或饮酒后4小时内上班作业。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员工不能上岗作业。7.高温天气作业,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防暑降温药品,做好各种防暑降温措施。四、因乙方工作不力或失误,没有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作业安全事故或人员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重庆园博园清扫保洁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如合同期间发生一般性安全作业事故5次以上,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除接受相应处罚和承担相应一切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五、本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