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协警和文职服装”招标公告
公安局“协警和文职服装”招标公告
招标邀请函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协警和文职服装”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3)004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商丘市公安局“协警和文职服装”等
协警服装数量:800套(一套为冬执勤服1套,内长衬衣1套,软肩章1副,软胸微2枚,软警号2枚,领带1条,领卡1枚)。
文职服装数量300套(春秋常服1套,内长衬衣1件,硬肩章1副,金属胸微2枚,金属警号2枚,领带1条,领卡1条、领花1付)。
本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供应商必须全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1月24日—2014年2月1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2月18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4年2月18日上午9:30开标。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曹忠林 孙宜民 联系电话:0370—*******
九、注意事项
1、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供应商有类似服装生产专业技术与接单能力。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有服装生产基地,技术力量雄厚,具有为团体定制服装的经历,能够提供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信誉度高;
4、投标供应商必须是2011年以来河南省警察服装中标的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开标时提供样衣(不包括胸徽),经评委会审定样品不合格者,视为无效投标。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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