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液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1-215-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液氨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预计2022年上半年采购液氨数量600吨。
2.4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见招标公告附件
2.5交货地点: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动力厂液氨区。
2.6交货期:招标人通知3日内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
(1)必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含有液氨;
(2)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3)近2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同类液氨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必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含有液氨;
(2)提供货物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近2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同类液氨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投标人为贸易商的
(1)必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含有液氨;
(2)近2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同类液氨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实际承运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他人运输的,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且受委托方应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8日17时至2021年11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7日后登陆购买标书时登记的邮箱自行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如需帮助,请访问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7.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春艳
联系电话:****-*******
地 址: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华银铝厂区
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一舟、陈玥辛
座 机: ****-*******
邮 箱: huangyizhou@gig.cn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备 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
备 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附件1:液氨技术指标
热电动力厂共有五台220t/h蒸汽锅炉,烟气脱硝装置主要采用液氨为脱硝剂,液氨品质要求为:
1、品名:液体无水氨;
2、外观无色液体,进口液氨要求:氨含量≥99.6%,残留物:≤0.4%;当氨含量低于99.6%,每吨扣200元结算;氨含量低于99.00%,每吨扣500元结算;氨含量低于98.00%,按到货量的一半结算,需提供国检报告;
3、液氨生产厂家为国内厂家要求年产液氨不低于20万吨(厂家注册资金10亿以上,且年营业额6亿以上),具有检测分析合格品液氨的质资,产品质量要求99.8%以上。进口液氨,产品质量要求99.6%以上,;
4、我公司对液氨到货进行每月抽检或全测。
5、到货车辆需出示货物原出厂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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