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大连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大连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10/2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AZB******* 项目名称:大连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25万元。 采购需求:面向公共传媒(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视、广播)对市场监管职能项下的涉及大连的动态(包括但不限于舆情、广告、动向、政策、诉求等)进行监测,涉及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质量、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餐饮、特食、中介、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网络、广告、消费维权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注: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②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1年11月12日09:30时前进行查询。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自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每天09:00至16:00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四、磋商采购文件的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磋商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北京时间)09:15-09:30整 地点: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B座)。 六、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 2021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09:30整 地点:在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B座)。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九、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3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凤徕 电 话:****-********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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