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废油处置
2021-2023年废油处置
![]() | 2021-2023年废油处置 | ||
![]() | ZJPG002894 | ![]() | 2021/10/28 |
![]() | 2021/11/1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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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依法采购公告 | ![]() | 120000 |
![]() | 2021-10-28 16:00 | ![]() | 2021-11-16 10:00 |
![]() | 线上开启 | ![]() | 线上递交 |
![]() | 否 | ![]() | 2年 |
![]() | ![]() | 投标方需具有HW0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方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 | 2021-10-28 16:00 | ![]() | 2021-11-16 10:00 |
![]() | 2021-10-28 16:00 | ![]() | 2021-11-16 10:00 |
![]() | 2021-11-16 10:00 | ![]() |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内 |
![]() | 湛江 | ![]() | 刘小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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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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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商务要求(投标须知) 一、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废油处置 二、招标人: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三、项目内容: 1、工作内容 根据危险废品管理标准,对生产置换出来的废油(暂估为50吨,实际数量已过磅为准)进行专项处置。投标方需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处置: (1)、在招标方的储存场地进行抽运废油(含水和油渣),保持场地整洁干净; (2)、油桶留置给招标方处置; (3)、按国家、省、市有关专项法规、制度执行,按规定办理转移联系单; (4)、按环保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运输和处置。 四、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中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清理废油。 五、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方需具有HW0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方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未被列入招标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六、投标截止日期与地点:请各投标人在2021年11月16日10:00之前在商务网上单独分两个文件即:报价书(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危废许可证、商务技术响应表、法人代表授权书等)上传或密封提交,过期当拒收。 联系人:刘小琴,电话:135*****316,传真:****-*******。密封递交联系地址:广东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邮编524099。 七、投标书的组成:投标报价书、商务技术响应表、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用PDF格式上传至粤电商务网或密封提交,要求价格报价单独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上传或密封包装。 八、报价要求:报价必须有分项报价明细,详见附件《2021-2023年废油处理报价表》。 九、评标办法及评标因素:按有效最低价中标原则,即在符合招标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总评审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十、结算方式:按批次结算。每次按实际过磅数量*单价进行结算。 十一、合同的签订:中标单位要在接到中标通知7天进厂办理合同相关事宜,否则当作放弃中标权利,本合同为单价合同。 十二、若投标方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运输部分允许分包第三方公司,如分包第三方公司承接需提供双方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将取消投标方中标资格。 十三、招标文件的发送:2021年10月日发出标书,在粤电商务网发布。 十四、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日期20天后未接到中标通知一般为未中标单位,招标方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2021-2023年废油处理报价表》 附件2商务技术响应表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4合同条款 |
标签: 废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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