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施工招标公告
洪泽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洪泽县水利局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洪泽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位于洪泽县黄集、三河、东双沟三个乡镇境内,其中:
黄集镇:新、拆建灌溉泵站6座,渠首16座,倒虹吸4座,路涵120座,水闸2座,生产桥7座,配水洞200座;疏浚土方1.5万方;铺设PE管825m等。
三河镇:新、拆建渠首26座,渡槽1座,地涵1座,路涵59座,水闸1座,配水洞100座,生产桥5座;疏浚土方1.5万方等。
东双沟镇:新、拆建渠首13座,倒虹吸4座,渡槽1座,地涵7座,路涵74座,水闸3座,生产桥2座,配水洞300座;疏浚土方1.5万方等。
2.2本次施工招标分两个标段:
施工01标段,对应黄集镇境内项目,合同编号:HZZDX-2013-SG01;
施工02标段,对应三河镇及东双沟镇境内项目,合同编号:HZZDX-2013-SG02;
2.3工程计划于2014年3月15日开工,2014年6月30日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3.3企业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近3年(2011年1月1日以来)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
3.5拟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原件并加盖公章)。
3.7经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没有行贿行为记录(须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记录,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时间以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施工招标分为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竞争,但最多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于2014年2月11日-2014年2月17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其养老保险证明、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施工合同)、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行为记录查询证明、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并提供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备案)购买。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3日14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3楼开标三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泽县水利局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处
联系人:吴银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1306室
联系人:贾美奎 李萍
电 话:139*****46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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