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全过程验收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全过程验收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全过程验收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0-28 至 2021-11-04
撰写单位: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全过程验收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全过程验收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900-00826
项目名称: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全过程验收监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0,000.00
最高限价(元):39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将医院信息平台升级为一体化平台,通过此项目的建设实施,根据国家电子病历评级相关文件,使医院电子病历满足四级及以上水平,项目所建设的内容符合电子病历五级基础(此项目建设内容为五级一期建设)。按照国家《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院疗管理规范(试行)》标准,统一建设互联网医院,以互联网+医院为基础,实现医院运营管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医院网络安全评级达到国家等保测评2.0三级标准。按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标准,达到智慧服务三级水平。通过此项目的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医联体医共体一体化运营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会诊、网上诊疗、慢病复诊、孕产妇管理等各项工作。通过此项目的建设,使各医院各管理部门能精准对接、完成上级卫健、医保等部门的信息化考核、管理要求,准确上报国家绩效考核等数据,与医院历史数据无缝对接,方便财务核算统计历年数据。与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号进行双向接口对接,数据互联互通,与阜新市卫生健康平台进行双向接口对接。通过此项目实现医院信息联通上下、打通院内外数据壁垒,实现医疗数据共享,应用专项知识库及辅助诊断系统、病历质控系统等智慧管理手段,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促进医院创新发展,通过此项目的建设,让患者用一部手机就能获得快捷、优质、周到的就医服务,持续提升服务体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二、监理服务内容

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总预算2199.6628万元)的全过程验收监理服务(包括软件、硬件、服务及与其相关的配套设备、桌椅等)。

监理单位应评审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委托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推动承建方所提供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监理单位组织对承建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

(2)检查与测试是确认项目各系统所建内容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评估系统质量的必备措施,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并审查其符合性及可行性。

(3)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承建方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验收的必备条件,并签署监理意见。

(4)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敦促承建方根据验收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5)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建方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6)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

(7)监理单位应敦促建设单位、承建方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8)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合同、补充协议及其工程决算材料,审核承建方提交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报建设单位签认。

(9)监理单位应编写项目验收的监理工作报告;负责整理记录归档建设单位与承建方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出具监理文件。

(10)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由于本项目是重要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网络安全需要满足公安机关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监理单位应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GBT 22239-2019),为建设单位提供包括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要求的咨询服务。

(11)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建方完成项目移交工作,将项目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

三、服务人员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组建专门监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不得少于8人,总监理工程师1名,要求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团队人员均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和在投标单位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保缴费证明复印证。

2.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书中的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3.投标人负责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出具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自行出具或委托第三方出具均可)。

4.投标人对有关采购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5.投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6.投标人自行解决服务期间办公用房(驻场人员在现场办公的用房由采购人提供)、交通与通讯设施、服务单位人员住宿。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四、现场保障

1.配备专门的施工监理车辆。

2.每名监理工作人员都需配备通讯设施,保证 24 小时随时沟通。

3.配备完善的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器材。

4.有文明监理工作及安全施工保障制度。

5.其它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监理服务准则

(1) 维护国家和建设单位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3)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 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6) 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 不泄漏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 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10)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项目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单位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所承接的全部监理服务之日止(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投标人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CA锁、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相关插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
地址: 阜新市开发区迎宾大街6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
联系方式: 176*****396
邮箱地址: zbb@gzxmgl.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账户名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海宁
电话: 176*****396

标签: 监理服务 运营管理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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