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轧线增上除尘系统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轧线增上除尘系统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轧线增上除尘系统总承包项目(二次))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备字【202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2.2.1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钢东厂区。 2.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新建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包方式,在宣钢二钢轧厂棒材作业二区、棒材作业三区、线材作业二区、型材作业区、线材作业一区增上轧线湿法除尘系统。包括除尘器本体及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除尘系统土建施工、除尘设备、收尘设备、水系统过滤设备、管道、烟囱(包含在线监测)、控制系统、电机、风机、进出水管道、阀门及设备管廊保温伴热和避雷接地装置等所有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消防办证、环保设施效果验收、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三同时”及专家评审费用等。除尘后烟气排放的浓度达到河北省环保要求达到环保排放标准,除尘点附近1米的工作环境达到要求。 2.2.3工期:每条轧线绝对工期4个月(可以同时开工)。 2.2.4质量要求: (1)设计、设备质量: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验收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 (2)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2.5标包划分:一标包:棒材作业二区; 二标包:棒材作业三区; 三标包:线材作业二区; 四标包:型材作业区; 五标包:线材作业一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1.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轧线湿法除尘类似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20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不良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
3.1.6其他要求:3.1.6.1投标人及制造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6.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9至2021-11-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将下述资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qq.com,并电话告知(因疫情原因,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相关手续,恕不接受现场办理)。(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汇款凭证;(5)开票信息;(6)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款汇款账号: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开 户 行:工商银行四季青支行,账 号:****************122,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每标包独立缴纳标书费用。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8 09:30,地点为宣钢宾馆5楼会议室(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4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府大街93号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5号院6号楼 |
邮编: | 075100 | 邮编: | 100195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李杨、刘思蕊、江子扬 |
电话: | / | 电话: | ***-********、158*****99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四季青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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