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照水质净化厂建设技术服务试运行和运营统一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普照水质净化厂建设技术服务试运行和运营统一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昆明市普照水质净化厂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试运行和运营统一委托管理招标公告(第2次)
招标编号:YZ********06270C1
鉴于昆明市普照水质净化厂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试运行和运营统一委托管理招标已经主管单位批准,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承包人。
2、项目简介:
2.1工程位置:昆明市普照水质净化厂(普照污水处理厂)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村昆石高速、宝象河和小普路之间地块。厂外污水提升泵站位于官渡区云秀路东侧、老昆洛路南侧、新宝象河西侧空地。
2.2工程服务范围:按照《昆明主城东南片区排水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2020)》,普照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包括:经开区西北片区的牛街庄—鸣泉片区、出口加工区及普照—海子片区的污水,区域总面积63.3km2,扣除林地、绿地等面积后其纳污服务范围共计约31.0km2。
2.3工程规模:本项目确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规划污水处理规模10.0万m3/d,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5.0万m3/d(土建工程规模10.0万m3/d);再生水处理规模8.0万m3/d,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4.0万m3/d;厂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规划污水提升规模3.5万m3/d,其中一期工程污水提升规模为2.5万m3/d(土建工程规模3.5万m3/d)。
本水质净化厂污水性质为生活污水和经处理后达到排入城市下水道标准的工业废水;水质净化厂年工作运行时间:全年运行。
3、招标范围:普照水质净化厂和厂外污水提升泵站(含普照水质净化厂与泵站的控制系统,未注同)的建设技术服务、试运行及运营管理。包括三方面/阶段的内容:
3.1、项目建设期的技术服务;
3.2、试运行期间的试运行服务;
3.3、正式投产运营期的运营管理,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再生水处理和污泥运输等运营管理;厂外污水提升泵站(含普照水质净化厂与泵站的控制系统,未注同)运营管理。
4、服务期要求:项目建设期的技术服务期自工程开工建设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期试运行直至合格(约3-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正式运营委托期限20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设计相关要求。
建设技术服务: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从项目的功能性和整体性出发,以现有设计为基础,提出最佳的优化建议和方法,依据国家、省和市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执行,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等级,通过政府建设行政主管的竣工备案,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后顺利、可靠、快速地进入试运行阶段,同时杜绝出现运营期因建设原因造成的不利影响。
试运行:合理、有序、高效地组织和安排项目的试运行,保质保量完成试运行目标任务。
运营:良好、健康、持续地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出水水质、除臭效果达到设计要求,确保项目正常有序地运营。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与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
7.3、投标人自2008年以来具有三个及以上日处理量5万立方米以上污水厂运营管理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个日处理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MSBR污水处理工艺业绩;且自2008年以来有三个及以上日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含BOT、BT项目或自建项目)任一项业绩。
7.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1年、2012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无亏损。
7.5、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指导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械工程或电气工程或仪器仪表工程机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有8年或以上行业工作经验;投入运营管理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有8年或以上行业工作经验。
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要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10室报名资料审查(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日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MSBR工艺污水处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须缴纳投标报名保证金方可进行报名。(报名保证金缴纳程序:先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公司开具报名保证金缴纳通知单给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根据通知单相关信息缴纳报名保证金,核实到账后携带通知单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换取到账回执单,后携带到账回执单到招标代理公司办理报名事宜,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8.2取得保证金到账单后可从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招标六部510室(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购买时需持报名保证金到账回执单。
8.3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若需图纸,另售),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9. 投标人应提交8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投标人自行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自行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
②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或转账支票方式,其他方式转账的视为无效;
③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④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若分标段投标的,还须注明所投标标段名称。如未注明投标项目全称及标段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⑤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投标人带齐银行网银转账回单或电汇款回单或转账支票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在开标前的工作时间内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缴纳处(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负1楼)换取收款回单,以证明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3)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取保证金对账单导致投标单位废标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开户名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霖雨路支行
账号: ***************
地址: 昆明市霖雨路160号
招商银行联系电话:****-********
保证金缴纳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4年2月14日11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14年2月14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本次招标公告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中心
联 系 人:刘武
联系电话:0871-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兵、崔宇波
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银 行 账 号:****************5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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