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反电诈宣传服务制作招标公告
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反电诈宣传服务制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反电诈宣传服务制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或网上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ZB-ZCFW-2021-1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J********-****
3、项目名称:反电诈宣传服务制作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2个包
1包名称:反诈宣传印刷物料设计制作
预算金额:39.055(万元)
最高限价:39.055(万元)
采购需求:为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提供反电诈宣传印刷物料设计制作服务,详见公告附件。
2包名称:反电诈宣传栏、宣传展板及宣传片的设计制作
预算金额:40.945(万元)
最高限价:40.945(万元)
采购需求:为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提供反电诈宣传栏、宣传展板及宣传片的设计制作服务,详见公告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或网上或邮寄
3、方式:
详见网上公告附件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包400元,售后不退。
2、多包投标要求
(1)同时参与多包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明确优选成交顺序(未明确顺序的,默认优选顺序为1包、2包)
(2)若投标人同时在多包评审排序中得最高分,则按其优选顺序确定为该包第一成交候选人,且不再其他包中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长安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瑶、刘辉
电话:***-********
标签: 宣传服务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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