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103线城区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省道103线城区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省道103线城区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省道103线城区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彭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彭发改许【201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山县城乡规划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彭山县城乡规划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管[2014]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暂行办法》和《彭山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意见》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在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业主招标职责。
2.2建设地点:彭山县境内
2.3建设规模:省道103线城区段道路、人行道、路灯、绿化、景观节点及排水等改造工程。
2.4招标范围:对该项目工程范围内进行勘察、设计(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按照行业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
2.9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0年)以来至少完成两个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单位,联合体协议必须在市级及以上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联合体协议内容还应包括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牵头人支付费用的方式及时间;纠纷处理方式;联合体内部的索赔等。联合体双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月27日至 2014年2月7日,在 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sggjy.cn(电子招标凭密匙网上购买,无需前往购买)。

4.2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4.3 本次招标项目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2月24日9时 30分,地点为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山县城乡规划局

地 址: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县寂照街西路26号5楼)

邮 编:62086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4年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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