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雁栖湖上游水质保障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雁栖湖上游水质保障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雁栖湖上游水质保障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雁栖湖上游水质保障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雁栖湖上游水质保障工程(监理)

  3、建设单位: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4、招标人: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5、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监理。

  6、工程实施地点:怀柔区

  7、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监理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4、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条件和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月26日至1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时需递交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审核(经审核后退还原件)。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A座605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4年2月26日09:30(即投标截止时间)在北京天锋宾馆二层会议室(和平门路口向北第一个红绿灯,再向西300米)组织公开开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晓楠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A座605室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人:王奇

  联系电话:********转609/158*****167

  传真:********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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