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园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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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植物园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植物园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10-330654-99-Y1-00031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绍兴植物园位于镜湖环湖核心区的北部,用地具体范围为东至解放路、北至329国道、南至于越路、西至现状河道。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2.57公顷,建筑占地约3.5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69292平方米(其中地上约42762平方米,地下约26530平方米),景观绿化约103.46公顷(含基本农田约26.53公顷)。

2.3建设投资:建安费估算约15.3亿元,按设计计算标准计算所得设计费约3257万元,由于该项目设计方案已经完成,设计费按计算所得的基础扣除方案设计费(占设计费的30%)计,最终设计费约228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约2280万元

2.4招标范围:绍兴植物园设计项目由建筑工程、场外(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精装修及装饰工程四部分内容组成。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地下建筑)主要对花园综合体、专业温室、引种生产温室、游客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及商业建筑内装修、植物科普馆、次入口游客管理房、百草馆、农耕文化园、驿站商业及公厕、花神庙、科研中心、码头、售票等服务建筑、生产管理用房、绿色废弃物处理中心、泵站、地下车库(包含与轨道交通衔接、风亭装置及附属)等工程。场外(市政)工程主要对园路、广场硬质铺装、停车场,道路(包含植物园南侧红线外于越中路(解放大道—绿云路)改造提升工程)、桥梁、给排水、亮化、能源站及集中供暖供热、专项供电设施、水上游线及设施;三普古桥(镇山毓秀桥)保护利用修善专项等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主要包括自然植被区、植物展示区、科研实验和引种生产区三大区域的温室花园综合体;水韵花语园 ;童趣认知园 ;春花秋叶园 ;新百草园 ;农耕文化园 ;自然山林园;植物迷宫;基本农田组成,配套景观包括小品节点、绿化种植、园路铺装、水景驳岸、植物配置、标志标线、河道整治、标识标牌、标识系统、灯光(泛光照明)、夜景亮化、家具等工程。精装修及装饰工程主要对施工范围内涵盖的地上建筑及地下建筑工程及与轨道交通衔接部分。

2.4.1招标内容:初步设计(包括概算编制、概算调整、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等);施工图设计;方案优化(深化)设计(如有需要根据业主要求编制);地质勘察;测量测绘;BIM设计(根据业主要求编制)。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等效果图;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交通影响评价;铁路沿线保护设计;温室专项设计;海绵体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及深化;绿色建筑设计;植物园温室专项设计(包括温度、湿度、采光控制等);精装修及装饰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的基坑围护方案及施工设计与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红线范围内新建及改建区域及红线范围外的交通组织、设施设备及市政设施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报批和工程施工期间的其他相关配合服务。

设计范围包括《绍兴植物园及周边区块方案》植物园各内容,红线外于越路解放大道至绿云路改造及管线迁改、与规划轨交线路地下室衔接节点部分等:

(1)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安装;综合管线;地基与基础;基坑围护与支护;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热水系统;建筑节能;弱电智能化系统;节能环保;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电梯;扶梯;防水;消防;人防;机房设备、厨房设备;环境;照明和泛光照明;通风与空调;交通设施;地下室及地上地面的标志标线;标识系统;专业管线单位的配套高配房及高配电、燃气及燃气调压站、给水泵房及设备、信息管网及机房、5G通讯及基站、分布式能源站等

(2)围墙;铺装;广场与停车场;边坡;室外安装;室外给排水;雨水蓄水;海绵城市;消防系统;消防通道;广播监控系统;通讯广播信息发布系统;入口建筑并配套建设景观绿化;配置信息网路、音乐背景、智慧交通、信息发布等智能化系统等

(3)整理绿化用地;土方造型;苗木种植;屋顶绿化;草坪地被种植;园林建筑;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筑山;理水;建筑装饰;绿地给水;绿地排水;卫生器具;景观照明;园林古建筑修建工程;水系工程;园林用电;水面景观、桥梁(市政桥、景观桥梁、古建筑桥梁)、道路(慢性系统、骑行系统);塑胶地面;栈道栈桥;平台;码头、水下廊道;景观水池;跌水;景观亭;观鸟屋等

(4)精装修及装饰设计;地面;抹灰;门窗;吊顶;隔墙;饰面;幕墙;设备及安装;温度、湿度智能化设计;暖风;通风与空调,新风系统;灯光,涂饰;裱糊与软包;标志标牌;标志标线;影响灯光;智能化设计等(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涵盖施工中的所有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若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设计(主体部分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完成),但最终的设计图纸必须盖有中选单位(联合体单位)的出图章,设计费用不再增加。本项目设计费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勘察费、后期的咨询服务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专家费等全部费用。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设计总周期约为7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合同签订3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河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颁布新规范、新标准,则按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执行。项目给排水、电气、环境保护、水土保护、文物保护、节能、绿化、照明、消防、人防、防雷、抗震、5G、绿化建筑、装配式建造、无障碍设计、海绵城市、卫生防疫、劳动安全等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

2.8标段划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高级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7月至2021年0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7月至2021年0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其他要求:

3.2.1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总用地面积65万平方米及以上园林景观类工程的设计项目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用地面积及建安造价均以合同为准,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已完成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发包人出具的已完成证明材料)。

3.2.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3.2.3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3.2.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则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成员资质情况需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1.双方均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一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另一方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一方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另一方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④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职能分工(分工任务责任必须落实到单位),如联合体内部发生纠纷并导致项目无法顺利推进,须牵头单位负责处理,发包人按违约条款直接处罚牵头单位;

⑤设计费只打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基本账户,联合体内部按联合体协议执行调配。

3.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211029日至20211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网上报名,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2021年1115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738;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05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②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③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1118930分,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中富大厦9楼

联系人:胡工联 系 人:金生钦

电 话:****-********电 话:186*****980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10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项目 植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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