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中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120救护车采购(三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巫山县中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120救护车采购(三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巫山县中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120救护车采购(三次)”(项目号:21A0017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投诉人:湖北车之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超
委托代理人:张弦
联系方式:173*****444
地址:湖北随州南郊程力5号楼
被投诉人1:重庆市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办人:彭老师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巫山县祥云路254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号
巫山县中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120救护采购(三次)投诉处理决定
我局认为:该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删除“为保证提供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需提供制造商或全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并加盖公章”之条款,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停止执行本项目《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
重庆市巫山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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