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集团)福州营运中心第2标段(施工总承包)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A0100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8号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工程为兴业银行总部办公大楼及附属设施,建筑用地面积为14057m2,总建筑面积为13104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4548m2,地上层数:39 层,主要为办公、营业和配套用房;地下层数:3层,地下总建筑面积36500m2,主要为人防区域、楼宇设备用房、停车库等),高度21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兴业银行(集团)福州营运中心第2 标段(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不包括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包括地下室、上部主体)、二次结构工程、装饰工程(不包括二次装修区域)、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不包括数据机房气体灭火)、通风工程(不包括安装多联机空调的二次装修区域新风系统)、空调工程(不包括二次装修区域多联机系统)、室外工程、钢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门窗工程、抗震支架、园林景观工程(不包括1F中庭、39F/40F屋顶)、标牌标识工程、幕墙工程(该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由分包单位施工,总包配合施工幕墙预埋件等)、智能化工程(该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由分包单位施工,总包配合施工弱电桥架和随结构预留预埋工程等)、(BIM施工阶段)技术应用及各专业深化设计(如门窗工程、抗震支架、钢结构工程等)等,详见《工程界面划分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电子版盖审图章PDF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高度210米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地上层数:39 层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为131048m2,高度210米(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435,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基坑支护(含基础施工前的降水)及土石方工程270天,大底板至地下室结构封顶270天,正负零至主体结构封顶365天,主体结构封顶后至幕墙完工180天,总包阶段装修及机电安装完工180天,其他工程完工170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合格标准,并须在存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整体项目须确保工程质量获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8.7万平方米、高度14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方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投标人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④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的单位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9 09:00:00至 2021-11-04 18:00:00 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11-25 09:3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备注:(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1-2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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