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态动物园:长沙生态动物园2021年肉类和多汁类饲料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生态动物园:长沙生态动物园2021年肉类和多汁类饲料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二、相关标准

1、 规格要求

中标方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足量饲料,饲料应满足招标人对其材质、规格、原产地证明、检验证明等要求。

2、 材质要求

中标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中标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中标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中标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禁止中标方向招标人提供以下饲料(包括但不限于):

2.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动物健康有害的;

2.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动物健康有害的;

2.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2.4 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2.5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2.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2.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2.8 超过保质期限的;

2.9 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2.10 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2.11 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2.12 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2.13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2.14 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2.15 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饲料除外);

2.16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2.17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2.18 未取得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转基因产品。

2.19 来源于疫区的饲料和饲料原料。

3、 索证要求

中标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供货时就所供货物向招标人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3.1 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其所供肉类经检疫并加盖检疫印章。

3.2 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3 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4 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

三、技术规格

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我园所需饲料根据动物饲养需求分批次向供应商采购,供应商根据我园报送的饲料计划安排饲料配送,并于上午9时至10时配送到我园配料间,并卸货至指定位置,为确保饲料新鲜卫生,原则上饲料每天配送,饲料配送至指定地点前所发生饲料运输等费用及安全问题均由饲料供应商承担。


五、服务标准

1 中标方送货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

2 中标方应具有365天全年无休的饲料配送能力。

3 中标方应在每天上午9-10点间将招标方所需的鲜肉、动物活体、蔬菜和水果类饲料运送到招标方制定地点,其他饲料确保在甲方正常工作时段内到货且装卸完成。

4 中标方不能到场的需指定委托人,委托人需提供书面的委托证明,未经招标方允许,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人。

5 饲料验收由长沙生态动物园饲料验收小组与中标方代表按饲料验收标准当面验收。

6 中标方在协议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中标的货物进行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并冻结货款。

7 一个月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招标方要求进行供货两次及两次以上的,招标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并冻结货款。

包装要求

1 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蛋类和半成品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因包装、盛装问题引起的饲料损坏和变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链储藏和运输的设施设备,且相应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食材新鲜不变质。

2 粮食、酸奶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 中标方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包装,确保所送货物完好无损。


六、验收标准

1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文件中的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饲料的质量按招标文件中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 交货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招标人可以适时向中标方下达订单,中标方应按订单载明的具体时间送货至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招标人指定堆放场地。

3 中标方交货后应即与招标方指定收货人进行现场验收,并共同签署到货验收结果。

4 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饲料由中标方自行收回,并按招标方要求予以更换。

七、其他要求

1 结算单价的确定:所有采购货物无质量问题,按园区要求验收后,根据所供猪瘦肉和牛肉品质,每月在超市对相近品质的猪瘦肉和牛肉进行市场询价(参考:大润发、步步高、沃尔玛等零售价平均值)并按优惠率下浮后作为猪瘦肉和牛肉结算价格,其他饲料结算价格为投标报价。

2 付款人:长沙生态动物园

3 付款方式:饲料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根据实际验收的饲料种类、数量按实结算支付。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动物园 饲料 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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