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市燎原路等10条道路智慧停车系统管理团队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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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浏阳市燎原路等10条道路智慧停车系统涵盖398个路内地磁感应停车泊位。详见下面岗点设置表及附件停车场位置图。

本项目招标范围暂定398个路内地磁感应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服务,不排除个别道路因客观、市场因素不实施收费。采购人对未实施收费的道路停车位不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用,也不进行任何费用补偿。

二、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为对398个路内地磁感应停车泊位二年的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道路停车位后台远程管理服务,路内停车泊位秩序维护与管理、收费,流动车位管理员的招聘、培训与管理,设施设备及所停车辆安全保卫工作,纠纷处理等应急事项预案等。

2、城区道路停车位(单位:个)分段及流动管理服务岗点设置表:

城区道路停车位管理服务拟设置(不低于)18个流动岗点,工作时间为每天:8:00-19:00。

序号

道路名称

地 址

车位数

管理服务岗点数

1

燎原路

花炮大道至白沙路段

79

4

2

龚家桥路

花炮大道至白沙路段

50

2

3

剧院路

予倩路至唐家洲1路段

29

1

4

相台路

将军路至天马路段

19

1

5

唐家洲1路

将军路至天马路段

41

2

6

唐家洲2路

将军路至天马路段

27

1

7

状元洲路

天马路至将军路段

13

1

8

南兴街

天马路至水岸尚街

18

1

9

南市街

天马路至水岸尚街

19

1

10

水岸尚街

状元洲路至金沙南路

103

4

共计

398

18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

1、燎原路等10条道路398个路内地磁感应停车泊位服务要求

流动岗点人员对地磁感应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介绍使用流程。做到及时、高效,人员不离岗。介绍使用流程条理清晰,配合智慧停车系统的宣传及重大活动安排。

2、安全保卫服务

1)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对设施设备及停放车辆有序运行进行监察,对盗砸等事件的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理;

2)建立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预案。

3、设施及设备的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1)维护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或上报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

3)建立设备运营维护管理措施及发生安全隐患处理预案;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排除,确保安全有序运行;

4)建立设施设备运维管理的档案。

★4、人员要求

1)车场保安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制发的统一证件、身高160厘米以上、年龄50岁以下,身体、品德、形象气质佳。经考察,综合素质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身高和年龄限制。

2)配备人员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必须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并能清晰转达、介绍使用流程。

3)配备人员除满足运营管理服务拟设置岗点工作要求外,还须设立机动应急分队,进行24小时机动巡逻。

4)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合法持证上岗: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上岗人员工作证。

注:要求投标供应商针对以上1)-4)的内容作出承诺及说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1、对成交供应商防火的要求:成交供应商(运营管理服务公司)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管理项目,因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安全和消防事故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的要求:统一着装;工作人员合法持证上岗,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成交供应商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4、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日常生产工具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保证项目正常运转。

5、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收缴所有停车费,采购人将对数据进行严格管理。

6、成交供应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营管理,有关项目运营管理的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停车费收缴(所收缴停车费归采购人所有)、停车场地寻衅滋事事件的处理等,在设备维保期内设备故障由采购人负责。

7、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二年。2021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服务地点:燎原路等10条道路智慧停车系统涵盖的398个路内地磁感应停车泊位。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六、验收标准

按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浏阳市鸿达投资有限公司付款

1.2付款方式:运营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帐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运营管理服务费。

支付金额= 实际上岗运营停车场管理服务费总金额÷服务期(24个月)-每期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有)

1.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在服务实施中产生的人工工资及福利(含伙食费、法定节假日补助、加班费等)、管理设备及材料购置、办公设备、收费小票、环卫保洁所需设备、纠纷处理、相关设施维护及安保器具、耗材、服装、管理费、保险费、培训费、财务、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智慧停车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由采购人负责,不包含在内。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投标供应商在响应前须踏勘现场,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责任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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