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淮北市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BGC14051
发布日期:2014年 1月 27 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淮北市新建道路绿化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北市发改委
3、招标人: 淮北市园林管理局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位于淮北市光明路,长山南路(宿丁路——铁路专用线),开渠东路(龙河路-新东外环 ),梧桐南路(宿丁路-五宋路);
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一标段:约 11200㎡,二标段:约7300㎡,三标段:约12000㎡,
四标段:约41600㎡
3、计划工期:一、二、三标段工期 35 个日历日,四标段工期45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苗木、栽植及换土、护栏安装等施工图全部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淮北市光明路,二标段淮北市长山南路(宿丁路——铁路专用线),三标段淮北市开渠东路(龙河路-新东外环 ),四标段淮北市梧桐南路(宿丁路-五宋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梧桐南路(宿丁路-五宋路)绿化标段: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②、光明路、长山南路、开渠东路绿化标段: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含临时)且须具有园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梧桐南路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尚未竣工项目。
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27日至2014年 2 月 15 日,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 12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网上报名下载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淮北市相山路四号 邮 编: 235000 联系人:闫科长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淮信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淮北市淮海中路79号 邮 编:235000 联系人:徐启增 电 话:****-******* & 138*****595 |
六、备注
1、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附后)。
2014年 1月 27 日
附: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
序 号 | 审核要素 |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 有效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 提供方式 |
1 |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 企业资质等级 | 1、梧桐南路(宿丁路-五宋路)绿化标段: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光明路、长山南路、开渠东路绿化标段: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 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3 | 生产经营状态 |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4 | 履 约 历 史 | 最近二年未受到借用资质、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行政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有拖欠农民工资行为不能作为中标单位)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园林(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含临时)且须具有园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梧桐南路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尚未竣工项目。 | 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动态 | 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7 |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8 | 投标承诺书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永不参与该地区的投标活动,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注: 1、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以上8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能出示的必须按照“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8〕92号文件”办理;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合格。
3、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由招标人代为保管,直至项目竣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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