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一家中介机构,对海南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信息
1.业务委托方: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海南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3.企业基本情况:
(1)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
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海口市玉沙路28号宝发国际大厦第一幢第10层1001号房;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现任负责人:王光庆;经济类型:国有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福利商品房项目开发,城市住宅建设,工农业投资,建筑装饰材料,装修设计,水电安装,钢材,水泥,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6月30日,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8,031.56万元,负债总额为11,889.13万元;净资产总额为-3,857.57万元。
截至2021年7月31日,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报表(未审数)资产总额为8,634.01万元,负债总额为12,040.90万元;净资产总额为-3,406.89万元。
(2)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位于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二楼;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陆百万元整;现任负责人:刘锋;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土石方工程,房屋租赁,建筑,装饰,建筑机械设备及配件。(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3月1日,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5,649.72万元,负债总额为15,899.83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0,250.11万元。
截至2021年8月31日,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财务报表(未审数)资产总额为4,004.14万元,负债总额为15,045.06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1,040.92万元。
二、基本要求
1.审计目的:对海南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评价。
2.审计范围:
(1)海南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
黄威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期间自2015年7月8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2)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黄威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期间自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
3.审计时间与工作效果:中介机构于中选次日进场,审计工作至少分2个组同时进行,合计配备2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其中,项目总负责人及每个组具体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每组至少配备4名审计员(不包含注册会计师)。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4.中介机构参选资格要求:
(1)在海南省注册或者在海南省内设立有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2)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并执业五年以上(含五年),具有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中介机构审计人员有以下情况应当自行回避:一是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二是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三是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4)近三年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得参选。
三、报价要求
审计费用不超过10万元,以上报价已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外地差旅食宿费。审计费用由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按业务量比例承担分摊。
四、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5000元。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成立五年以上含五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则不需要)。
(4)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的承诺函。
(5)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关说明。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5000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参选机构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保证金。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机构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中选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2021年11月2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报价结束后,最低价确定为中选机构,次低价确定为候补机构。
(3)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9:0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一次性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评估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由产交所通知报价相同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首次报价。报价结束后,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参选机构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参选机构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协议,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
6、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参选申请项目咨询电话:郭先生
********报名咨询电话: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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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