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社区1号楼租赁

老庄社区1号楼租赁

老庄社区1号楼租赁
项目编号: ********0Q********
产权类型: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交易期限: 5年
报名时间: 2020-07-10 11:04 至2020-07-21 13:04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0-07-21 13:04
报名地点: 野徐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交易开始时间: 2020-07-30 13:04
交易地点: 野徐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公告日期: 2020-07-10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野徐镇 村(社区):老庄社区 组别:
登记日期: 2020-07-10
所有权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野徐镇老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 否
资产类型: 其他
项目描述:为进一步盘活集体闲置房产资源,不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经社区两委及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将社区1号楼进行出租。租赁时间:租赁期限定为5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缴款办法:租金每年陆万元整,共计叁拾万整。在签订相关协议后15天内承租方缴纳第一年度租金(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计人民币陆万元整。之后乙方每年7月1日前向本社区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相关说明: (1)承租方因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将一号楼室内改装。(2)租赁期满,在尊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承租方拥有优先租赁权;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租赁,承租方需在租赁到期前60日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承租方须积极做好搬迁工作。(3)在租赁期间如遇拆迁,承租方投资的装修补偿及搬迁费用归承租方所有。(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约束: (1)社区对承租方提供必要的服务,但承租方不得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守法经营,如因违纪违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确保安全无事故,如有意外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社区无关;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时向社区缴纳租赁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诿,逾期不缴社区将对承租方加收租金月息2%的迟纳金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易面积: 889.19平方米
项目位置: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附属设施:
补充说明:
使用权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野徐镇老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权证名称: 权属类型: 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项目审查信息 项目审查表: ********34d8c*******acab3615fc">项目审批表1.jpg ********34d8c*******acab6515fd">项目审批表2.jpg ********34d8c*******acab8415fe">项目审批表3.jpg ********34d8c*******acabb315ff">项目审批表4.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34d8c*******acfce01608">项目审批表4.jpg
转让人 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野徐镇老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唐以荣
联系电话:136*****452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0-07-10 11:04 至2020-07-21 13:04 报名地点:野徐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2020-08-07 13:04 交易时间: 2020-07-30 13:04
联系人:杨华 交易地点:野徐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交易期限: 5年
标段描述:为进一步盘活集体闲置房产资源,不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经社区两委及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将社区1号楼进行出租。租赁时间:租赁期限定为5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缴款办法:租金每年陆万元整,共计叁拾万整。在签订相关协议后15天内承租方缴纳第一年度租金(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计人民币陆万元整。之后乙方每年7月1日前向本社区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相关说明: (1)承租方因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将一号楼室内改装。(2)租赁期满,在尊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承租方拥有优先租赁权;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租赁,承租方需在租赁到期前60日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承租方须积极做好搬迁工作。(3)在租赁期间如遇拆迁,承租方投资的装修补偿及搬迁费用归承租方所有。(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约束: (1)社区对承租方提供必要的服务,但承租方不得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守法经营,如因违纪违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确保安全无事故,如有意外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社区无关;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时向社区缴纳租赁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诿,逾期不缴社区将对承租方加收租金月息2%的迟纳金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易面积: 889.19平方米
报名费:0
保证金:0
交易底价:小写300000 元
交易方式: 现场竞价 成交缴款方式: 现金支付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补充说明: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34d8c*******b4d2bc16cf">交易公告1.jpg ********34d8c*******b4d2eb16d0">交易公告2.jpg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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