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涟公路(新星北路至勤丰路)、吉星南路(三大桥至娄涟公路)道路绿化工程
娄涟公路(新星北路至勤丰路)、吉星南路(三大桥至娄涟公路)道路绿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涟公路(新星北路至勤丰路)、吉星南路(三大桥至娄涟公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由娄底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经开发改 [2013]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涟公路(新星北路至勤丰路)、吉星南路(三大桥至娄涟公路)道路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380万元,其中娄涟公路(新星北路至勤丰路)道路绿化面积约2.2万平方米,约240万元左右;吉星南路(三大桥至娄涟公路)道路绿化面积约1.5万平方米,约140万元左右。
2.4 计划工期:30天(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娄涟公路道路绿化工程;二标段:吉星南路道路绿化工程;
2.6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279号令 。
2.8 招标范围:完成娄涟公路及吉星南路两条道路的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1]63号文件要求,办理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2011年2月1日—2014年1月3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且2011年2月1日—2014年1月3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道路绿化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无在建项目;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
3.8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0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果有的话)。
3.13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30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② 省外企业近3年内在湖南省范围内需有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
3.14各投标人可投本招标项目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押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二标段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根据娄政发[2010]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一标段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元整,二标段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元整,一标段合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二标段合计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一次性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帐号:****************722。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娄涟公路、吉星南路道路绿化 标段”,如果没注明是“娄涟公路、吉星南路道路绿化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账情况均以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的入账回单为准。
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1月30日至2014年2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补充文件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24日9:00时,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娄底市市政府东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局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8*****0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恒丰酒店附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86*****39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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