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医疗队个人携行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医疗队个人携行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
7.在长沙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陆仟元。
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相关人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等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于11月4日下午5时前到我院招投标中心报名(杏源大酒店11 楼 1119房)
联系电话:****-******** 郑老师 何老师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投标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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