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河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号

包头市级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东河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 0651-140053/Z
采购目录: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执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兼具有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壹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均应到东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最后一部分,原件带到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在2014年1月27日至2014年2月7日每日8:30-11:30时,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下述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地址递交报名材料成为投标申请人。经初审合格后,填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登记表》,审核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以到下述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查验后退回)及其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需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 (4) 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及以上资质(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以上报名资料提供齐全且初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4年2月8日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02月08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2月28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3月03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 2014年03月03日 09:30
开标地址: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经办人名称: 韩志红 于海峰
联系电话: ****-*******/153*****769
采购文件: 包头市东河城市监控.doc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货物1.0东河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建设工程
********_*******.shtml" target="_blank">http://www.ccgp.gov.cn/cggg/dfbx/gkzb/201401/t********_*******.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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